足球員葉嘉宇涉姦女生 海旁散步相識 駕車至大潭疑車上犯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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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效力港超球隊理文的守門員葉嘉宇,涉嫌在海濱結識一名17歲女學生後,相約女生晚上外出。並駕車載女生到大潭,二人在私家車後座聊天期間,疑趁機將女生強姦。女生因怕懷孕向家計會求助,並在瑪麗醫院精神科求診時透露事件。被告否認強姦,案件今(6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葉嘉宇,26歲,現任丙組駿達球隊的守門員,被控於2021年3月16日,在香港大潭,強姦X。

被告葉嘉宇(藍衣)曾效力港超球隊。(袁志浩攝)

小西灣海濱散步時認識

控方案情指,2021年3月11日,年僅17歲的事主X在小西灣海濱散步時,認識了被告,兩人交換聯絡方式。五日後,被告經Instagram 約X見面,並開車載X到西灣河太安樓買食物,再駕車載X到大潭水塘吃東西。

私家車後座聊天時強姦

其後,被告提議到私家車的後座聊天和休息,X同意。惟被告在後座時突親吻X和摸她的胸部,X嘗試推開被告。被告之後將X推倒在座位上,並脫去兩人的褲子,再將X強姦。X不斷表示感到痛楚,要求被告停止,被告未有理會,更要求X替他口淫,X拒絕要後,並藉詞稱身體不適欲離開。被告隨即開車載X返回小西灣,X再自行回家。

翌日凌晨,X將事件告知朋友A。其後X向家計會求助,接受緊急避孕措施,並到瑪麗醫院心理科求診,期間透露曾被強姦,最後報警處理。被告於3月29日被捕,他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HCCC 1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