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涉姦印傭 辯稱性交易金額5百變5萬元 陪審團裁強姦罪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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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保險經紀涉夜訪女印傭房間,強吻並企圖強姦她,惟身體未有反應。他在數天後又涉再到女傭房,並把對方強姦,從而被控企圖強姦及強姦罪。經紀否認指控,反指這是性交易,並指女傭原接受500元為他提供性服務,惟首次事件時妻突出現,他即刻「縮」了而未成事,第二次終成功,但事後女傭卻索價5萬元,他才知「瀨嘢」。陪審團昨起退庭商議,但未達成裁決。今(6日)繼續商議至午後,裁定被告企圖強姦罪不成立,但強姦罪成。法官把求情和判刑押後至10月9日,待索取事主X的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柙看管。

被告周家瑋,45歲,保險從業員。被控於2021年7月28日企圖強姦印尼籍女傭X,這罪名不成立,但指被告於同年8月10日強㚣X的罪名則成立。X案發時40歲。

陪審團原本由6男1女組成,而女陪審員以私人理由申請退出。而陪審團最終以5比1裁定被告強姦罪成,並一致裁定企圖強姦罪不成立。

被告周家瑋否認強姦女印傭,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身體未有反應而未完事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X於2021年7月28日凌晨3時許睡覺時,突感到有人舔她的腳趾,她睜開眼發現被告。她便取出手機準備拍攝,遭被告阻止。被告又示意她不要作聲,並稱他當天生日,想向X索吻,X拒絕後仍遭強吻,被告並稱:「I want you.」又問X是否要錢,然後用手指插X下體;並嘗試強姦她,但被告身體未有反應而未成事。

被告翌日稱已準備好

被告同月29日向X稱,他早前受酒精影響才「未能成事」,現已準備好,但遭X拒絕,X並錄下二人的對話。

遭被告強姦10至20秒

同年8月10日凌晨時分,X睡夢中覺有人摸她的右腳,她睜開眼見被告在她的床邊,身上有酒氣。被告並脫下她的X褲子和內褲至膝頭位置,想要她口交,並把下體貼近其面部。X即拒絕稱:「No,No,No.」,她並擺動身體,被告再把手指插入其私處約5秒,然後強姦她約10至20秒。

不知被告有否用安全套

X供稱不知被告是否有用安全套,亦不知他有否在其體內射精。被告穿回褲子後問X是否正值經期,X未有回應。X之後用紙巾清潔下體,發現有血和一些黏性物體。

早上即以語音訊息告知朋友

X同日早上8時許,透過語音訊息向友人透露遭性侵事件。她於翌日和被告妻子對話,她並錄下二人的對話。錄音顯示,X稱被告想和她性交,她試圖阻止,她稱感到驚慌,不能留在單位。同日收拾個人物品離開。

被告稱首次交易未傾妥妻已出現

被告自辯時稱,是X先主動問他:「先生,do you want me?」和「Give me money.」被告理解X想進行性交易。兩人討價還價時已互相撫摸,惟未傾妥,被告妻子突然出現,原本在撫摸X的被告立即停手。翌日,X再貼近被告的身體,又隔褲摸他的下體,被告則撫摸X。X之後表示:「no,no.」被告便停手,他當時已感奇怪。

指X主動提出500元

被告又稱,同年8月9日,X向他說﹕「tonight, 500 ok.」他理解是上次未傾妥的性交易。他在凌晨時分到X的房間和X性交。被告又稱,指X拒絕他的行為覺得奇怪,故他和X進行性交易時,偷偷以電話錄音。性交後,被告離開房間,並發現衣服上有X的經血,他到X房支付500元,並對X說:「You have period, I don’t like.」

指X索款5萬不遂投訴被性侵

惟X早上時向他索取5萬元,並指若被告拒絕,會把事件告知被告妻子。X翌日再索款,被告拒付。妻子同日稍後致電被告,指X投訴遭被告非禮。X報案後,被告於同月12日凌晨被捕。

案件編號:HCCC3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