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限朋友閱讀FB帖文被指不當 教師遭革職兼失退休金 求覆核決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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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官立中學任教的文憑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在Facebook發表不恰當帖文,經聆訊後被裁定行為失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指考慮行為失當的嚴重性等,最終決定把女教師革職,女教師因此失去退休金。女教師則指該些帖文僅限其Facebook朋友才可看到,是有人擅自把它們散佈,又指聆訊亦未有發現女教師在觀課和測考試卷記錄等,作出侮辱警務人員的內容和粗言穢語,亦沒有談論六四和遊行等政治問題,質疑局方錯誤接納女教師屬行為失當的裁定。她昨(9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局方把她革職的決定。

申請人為譚玉芬,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申請人譚玉芬因在FB帖文被革職,她不服裁決求覆核。

2019年被指發布不當訊息

申請書透露,譚自1995年起成為文憑教師,在2015年9月至2019年9月期間,於賽馬會官立中學任教。她被指於2019年6月中至2019年9月期間,在社交媒體發布不恰當的信息,公務員事務局其後通知譚將對她展開聆訊。該聆訊由一委員會負責,並於2022年1月4至6日進行,譚強調不屬行為失當,反指相關Facebook的帖文,雖在譚的個人帳戶出現,但被人擅自散佈。

被指損害政府聲譽屬行為失當

惟聆訊最終裁定譚行為低於對老師的期望,損害政府聲譽,屬行為失當。公務員事務局的高級首席行政主任於本年3月去信譚,認為恰當的處分是把譚革職,譚可作出求情。譚其後呈上一份精神料報告。局方本年7月10日稱,考慮過譚行為失當的嚴重性和求情等因素後,決定把譚革職。處分翌日生效,譚因此失去其退休金。

帖文只限朋友閱讀遭擅自發布

譚稱該些帖文僅限於她的Facebook「朋友」才可看到,沒有學生和學生的家長屬譚的Facebook「朋友」。她亦無意散佈該些帖文,但有人未經她同意,散佈了該些帖文。譚又指,該些帖文未有影響她履行教師的職責,聆訊中她的課業檢查、觀課及測考試卷記錄等,均未有發現她有侮辱警務人員的內容和粗言穢語,亦沒有談論六四、警察、罷課、遊行等政治問題。譚強調該些帖文未能構成行為失當,局方的裁斷不當。

認為決定干預其言論自由及私隱權

譚又指,《基本法》和《人權法》均有條文保障港人的言論自由和私隱權,惟涉案決定是不成比例地干預譚行使該些權力。此外,譚認為革職決定屬嚴苛(oppressive),並解釋她已任文憑教師27年,這是她首次接受相關聆訊,相關帖文亦是遭他人擅自公開。同時,譚亦是「起底」的受害者,相關精神科報告顯示她因此受創傷。而涉案校長在聆訊亦指,曾聽到譚指若遭解僱,將會輕生。因此,譚要求法庭翻革職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180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