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安排患癌者冒投保人 取醫療證明索保金 認騙2697萬元候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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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保險經紀涉向自己公司投保後,找來一名患上下咽鱗狀細胞癌的病人,以經紀之名獲取醫療證明,然後向友邦申索,並成功獲批1127萬元。保險經理其後故技重施,再安排兩名癌症病人假冒其他投保人就所投的醫療保院索償,令友邦批出2696萬元。保險經紀、投保人和1名假冒投保人到醫院檢查的病人,事後被廉署控以串謀詐騙等9罪,三人今(28日)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周五(1日)判刑。

3名被告包括經紀投保人及真病人

被告依次為王家強(45歲,保險代理)、羅俊傑(45歲,司機)及梁偉鍵(42歲,裝修工人 )。3人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們於2017年12月14日至2020年11月26日,與他人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即不誠實地向友邦偽稱羅俊傑作為保單受保人,被診斷患上濾泡性淋巴癌,而招致的醫療開支是用作治療羅的,從而導致和誘使友邦批准羅的醫療費用索償申請和危疾索償申請。

3名被告王家強、羅俊傑及梁偉鍵認騙保金約2千7百萬,在高等法院認串謀詐騙等罪。(資料圖片)

王另涉4項詐騙及3項偽造罪

王家強另承認4項串謀詐騙及3項偽造罪,指他於2017年10月31日至2020年12月15日,與他人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即不誠實地向友邦偽稱王家強、孫艷及廖小伊作為保單的受保人,分別被診斷患上下咽鱗狀細胞癌、乳癌、胃腺癌及左卵巢腺癌,從而導致和誘使友邦批准各自的危疾索償申請和根據保單作出賠償;並於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8月12日偽造3份虛假病假紙,意圖由其中一名冒充保單持有人的人士使用而誘使他人接受它們為真的。

王叫癌病者假冒他作檢查以取醫療證明

案情指,王家強案發時為AIA的保險代理,他於2008至2016年間先後購買了6份保險。2017年11月,王與他人安排一名下咽鱗狀細胞癌患者,假冒王到多間醫療機構檢查,並以王名義取得醫療證明,以騙取保險賠償,翌年5月獲批1127萬賠償。

成功後安排另一病人扮另一投保人

另於2018年,王家強和羅俊傑經中間人認識患有濾泡性淋巴癌的梁偉鍵,並同意支付13萬作為梁假冒羅索償的報酬。2019年2月,AIA收到羅聲稱患淋巴癌的申請,並於同年5月批出883萬賠償。除了上述申索外,AIA於2018至2020年間收到羅共19筆的醫療開支申索,並批出共98萬賠償。事後,羅開了一張約693萬的支票予王,王再轉帳3.2萬予梁。

王另涉安排其他冒充者及偽造病假紙

案情另指,王曾分別安排乳癌、胃腺癌的患者冒充保單持有人身份索償,其中一項申請遭駁回,另一項則獲賠償588萬元。此外,王在安排一名卵巢腺癌患者冒充保單持有人身份索償時,曾為對方偽造病假紙,分別將病假由30日改為90 日、180日及300日。

案件編號:HCCC18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