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室內外需戴口罩 私家車、電單車規定有不同?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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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日前政府收緊防疫措施,規定市民在室內及室外公眾地方都要佩戴口罩。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市民在公眾地方、公共交通工具上都要一直佩戴口罩。不過,坊間有不少討論,指私家車、電單車等交通工具並非「公共」,駕駛、乘坐時到底又是否需要佩戴口罩?至於Uber、Gogovan等服務又有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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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眾地方」的定義、在「自己車」上是否需要戴口罩,不同的駕駛者都有不同意見。私家車兼Uber司機吳先生認為,如私家車只是接載家人、朋友,司機和乘客都不需戴口罩,「好似喺自己屋企咁,唔通喺屋企都要戴?」但他認為,如私家車用於接載客人,雙方都應該戴口罩,又指出Uber的應用程式上其實有相關規定。據吳先生指,由7月15日起,Uber方面需要司機和乘客在行程中戴上口罩,而司機每日上線前要在App內自拍照片證明;此外,司機和乘客均可因對方沒有佩戴口罩而取消行程。

電單車司機陳先生則指,平日駕駛電單車時不會戴口罩,認為頭盔已覆蓋口鼻,而且口罩需戴在頭盔內,行駛期間很不方便。他又指,知道不少送外賣的車手都被公司規定必須戴口罩,但指在炎熱天氣之下戴口罩十分辛苦。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規例》)下的「公眾地方」,是指當其時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可以或獲准在繳費或不繳費下進入的任何地方。一般而言,自用的私家車,如不用作接載公眾人士或出租用途,並不是《規例》中所指須佩戴口罩的公眾地方。不過,就電單車而言,由於使用者同時處身車內外,因此當行走於公路或停放在公眾地方時,會被視為須佩戴口罩的公眾地方,受該規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