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曾咀焚化爐環評出爐 料2030年代中期啟用 負壓設施防溢臭味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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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究在屯門曾咀中部煤灰湖興建第二座焚化爐,預計每日可處理4,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相關環評今日(27日)出爐,預計最快2025年招標,2030年代中期啟用。環評建議廢物接收區以負壓運作以防止臭味外溢、營運期間產生的污水亦將於現場污水處理廠處理,免影響后海灣水質。

曾咀中部煤灰湖西面已分別於2020年及2021年發展為曾咀靈灰安置所及紀念花園,餘下約18公頃的土地擬用興建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區內工業設施還包括位於龍鼓灘發電廠、位於東部煤灰湖的污泥處理設施「源.區」,以及在東面更遠的新界西堆填區和在是次項目用地南面的新界西堆填區擴建計劃。

不可燃廢物或惰性廢物將運往堆填區棄置

環評指出,在營運階段的廢物主要是在焚化過程中產生的爐底灰、飛灰和煙氣淨化殘留物,會分揀出不適合焚燒的不可燃廢物或惰性廢物,這類廢物估計數量不多,將會運往堆填區棄置;亦會有工作人員產生的一般廢物,以及少量化學廢物,例如潤滑油及舊電池。

廢物接收區負壓運作防止臭味外溢

在空氣質素方面,廢物運輸、現場的污水處理及循環再用系統、廢物接收及儲存系統、灰渣處理系統和灰渣進一步處理設施,或有短暫廢氣排放和難聞氣味。

因此,建議採用先進的煙氣污染控制系統和煙氣監測系統,確保符合相關指引訂明的排放限制。至於可能有短暫廢氣排放或會引起氣味問題的設施,將會完全密封及裝置除臭或氣味過濾系統,廢物接收區會以負壓運作以防止臭味外溢;而臭氣將被輸送入焚燒系統並直接進行焚燒處理。

位於后海灣口 污水現場處理毋須排放

在水質方面,項目位於后海灣口,屬后海灣水質管制區範圍,營運期間所產生的污水,如地表徑流、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及清洗地面或車輛所產生的污水,將於現場的污水處理廠處理,再用於清潔及灌溉園境植物,毋須排放;從焚燒廠房如冷卻系统所產生的冷卻水,亦會被妥善處理及於廠內回收重用。

I·PARK1預計將在2025年投入服務,處理能力為每日3,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環保署圖片)

政府未為焚化爐數目封頂

環保署回覆指,曾咀選址將有利第二座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發展及早落成,可爭取相關設施於2030年代初投入服務,並會同步展開全港性選址研究,物色其他適合興建此類轉廢為能設施的地點,最終選址會待有關研究完成後再作決定。

發言人又指,與周邊城市(例如廣州、深圳、新加坡)相比,香港現時建設中的人均轉廢為能的能力顯然甚低,本港未來是否需要更多轉廢為能設施,亦需要視乎未來人口增長、經濟情況、城市發展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