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擬建石屎廠 規劃署要求建裝卸設施 城規會批7年臨時許可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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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將油塘混凝土廠遷至將軍澳137區,惹起居民反對,擔心石屎廠的污染將轉移至將軍澳。城規會共接獲近9,000宗反對意見,促請政府將嚴惡性設施遷離將軍澳。
規劃署認為,環評報告提到,在實施緩解措施後,混凝土廠並不會危害到將軍澳的環境,而該廠在137區首批居民遷入後便會停運,故建議申請人在混凝土廠營運前,應提供車輛通道、泊車和裝卸設施,以減少粉塵湧出,若申請人違反相關條件,便需即時撤銷准許。城規會今日(20日)開會後,決定有條件批出臨時許可,為期七年。

近9000公眾意見反對興建

城規會文件顯示,至今共接獲9,450公眾意見,當中8,901反對將混凝土廠遷至將軍澳,另有453宗意見就搬遷表達關注,佔整體近99%。反對意見批評,政府搬遷石屎廠,即是將污染情況轉移至將軍澳,認為措施對當區居民不公,促請政府將堆填區等嚴惡性設施應遷出該區,改劃為康樂設施。

運作可延至2030年

規劃署則指,選址現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深水海旁工業)」用地,混凝土廠需位處臨海用地興建,難以容納在傳統工業建築物內,故與用址的規劃初衷吻合。另外,將軍澳137區將會用作住宅發展,故政府只會短期租用該用地七年,在首批居民在2030年入伙前便會停運,強調申請並不會影響長遠規劃。

環評報告亦指出,在實施緩解措施後,該廠並不會危害到將軍澳的環境。申請人亦空氣質素、噪音及水質等多個方面提出緩解措施。規劃署建議申請人應在混凝土廠安裝烘乾機,在車輛駛離該廠前洗車,並安裝閉路電視監察,以確保混凝土運輸車的粉塵排放。

規劃署續指,在申請人符合條件下,便支持為興建混凝土廠的申請,亦即在混凝土廠營運前,應提供車輛通道、泊車和裝卸設施,有關設施需獲運輸署署長或城市規劃委員會滿意;若申請人未能符合此條件,有關准許將即時失效,並不獲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