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街市外判】水泉澳街市開業三年又裝修 洪福天恩或現霸權?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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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安泰邨街市近日有部分商戶發起罷市,抗議租金過高和邨內配套差,批評房署將街市外判,令他們經營十分困難。事實上,安泰街市並非首個出現這些情況的街市,房署在不少新屋邨街市都實行外判制度,同樣惹來不少批評。在2016年開業的沙田水泉澳街市,有商戶指落戶數年虧蝕達300萬元,認為場內經營不善,人流稀少,空置舖位佔了一半。而開業短短數年,下月竟又要「執位」大裝修,變相商戶再要付錢裝修新舖。此外,天水圍亦有地區人士指,擔心區內的洪福及天恩街市會成為「領展」場地翻版,被集團式商店壟斷。

運作較久的房署外判街市,是否會有起息?(呂諾君攝)

自1980年代起,房署已有就轄下街市作出整體承租安排,而近年不少新落成的屋邨,邨內街市都以這種方式管理,當中包括晴朗、洪福、滿東、安泰、屏欣、碩門、水泉澳、天恩、欣田及迎東街市等。安泰街市在去年9月開業,至今約半年時間,其餘運作較久的房署外判街市,情況又是否稍有起息?

沙田水泉澳邨於2015年開始入伙,由宏安集團管理的萬有水泉澳街市亦於翌年啟用,至今約3年。記者日前到場視察,只見場內數十個舖位之中,有近一半是空置或沒有營業,而早上時份人流不多,不少店舖的員工都甚為空閒。在場內經營熟食檔的羅先生指,當初被屋邨三萬多人口吸引,滿以為至少都有數百戶會前來幫襯,因而選擇落戶在此。他表示,最初在場內租了六個舖位,當時月租約21萬,現時只租剩兩個舖位,月租共約65000元。

在場內經營熟食檔的羅先生指,當初被屋邨三萬多人口吸引才落戶水泉澳街市。

羅先生認為,場內人流稀少,生意額難以蓋過租金,更稱由做開荒牛至今一直蝕錢,連裝修費等等蝕近300萬。他形容,現時每天只依靠少量熟客幫襯,「滴水落嚟渴唔死」,也不知可去何處,只可「焗住做」、「畀人劏」。月前他與承租商續約,但獲通知街市即將進行大裝修,場內店舖將要「執位」,他亦因此需要搬舖和重新裝修,「街市只係用咗三年就要裝修,我哋就又要再畀錢搞過間舖,裝修費可能又要幾十萬啦!」

盧德明指,街市向商戶收取的租金明顯與人流和生意額不相符。(呂諾君攝)

水泉澳邨社區主任盧德明指,一直接獲不少商戶反映,指街市內經營環境差,因現時街坊多會到沙田圍或沙田市中心一帶買餸,「萬有」街市各種貨物都有,客人人流卻是很少,「聽啲商戶講,管理公司放咗部機喺度計人流,出入各計一次,連埋啲商戶自己出出入入,每日人次都唔過4000。」他又指,早前曾有街坊反映,場地內有人吸煙和醉酒鬧事,但管理公司都沒有處理,令人質疑是否有好好管理場地。盧認為,街市向商戶收取的租金明顯與人流和生意額不相符,知悉過去有不少質素很高的小店也因「捱唔住」而要撤走,而近日加租及裝修的安排,亦是十分不合理,「如生意係好,加租都可厚非,但現時人流好少。其他區都有唔少例子,就算整到個場好靚,最後都係冇生意,只係畀咗另一個藉口去再加租。」

洪福邨的街市,過去亦有傳出加租、逼遷等消息。(呂諾君攝)

至於天水圍元朗一帶,也有不少新屋邨及房署外判街市,其中由好眼光有限公司管理的「洪福619街市」及由宏安集團管理的天恩街市,過去亦有傳出加租、逼遷等的消息。當中洪福邨一間被稱「良心燒味小店」,據指曾經歷「每月8萬租、蝕住做」日子長達一年,其後雖獲減租至3.8萬元,但沒過多久又被要求加至4.8萬元,當時店主稱,與有關方面傾談租務期間突然接獲終止合約通知書,對方以「事主不肯續約、檔口出租予其他人為由」,要求店主遷出。記者日前亦曾到場視察,但見街市內只有一個舖位空出,人流亦算正常。

天水圍社區發展陣線組織主任楊健濱指,現時兩個場地的商戶租約未滿,因此相對穩定,但也有另一些隱憂,「我哋成日鬧領展,但其實房署同領展嘅外判商,嚟嚟去去都係嗰幾個,房署將個場地判出去,價格、租金等問題佢就唔會再理,其實都係一樣。」他認為,房署將街市外判後就不理會,最終或會令各場地出現街市霸權,令小店被趕走。楊補充,就今次安泰罷市的問題,可見居民領匙至正式入伙需時甚久,認為房署在此期間可考慮按比例計算「接頭租」,令商戶有較好的經營環境。

房署將街市外判,最終或會令各場地如同「領展翻版」,出現街市霸權?

房署發言人指,為了讓新落成街市有一個合理的營商環境,為居民提供他們所需的零售服務,房委會對承租商規定了各種要求,其中一項是對新落成
屋邨的街市,如已入伙單位 (以住戶租約生效日期為準) 低於預計數目的90%,承租商須就房委會提供的租金酌減 (酌減幅度由15%至90%不等) 發還予符合資格的檔戶。房委會會進行監察,確保街市整體承租商的安排符合有關規定。

發言人指,就安泰邨街市而言,承租商的租約於2018年8月生效,並於同年9月開始營運。鑑於當時安泰邨入伙單位數目未達至90%或以上,房委會曾酌減承租商的租金,而承租商亦已按規定將獲酌減的租金退回予檔戶。至2018年10月底,安泰邨入伙單位數目已達至90%,所以按照規定,承租商已由2018年11月1日起繳付全額租金。此外,房委會亦要求承租商推出購物優惠和活動,提升街市的購物氣氛,以增加街市人流及吸引更多顧客。

除了上述規定外,承租商及檔戶按各自的商業考慮協議租賃及租金安排,房委會在承租商及檔戶商訂租約時並無參與,亦不能介入這些租約實行時的租務等安排。儘管如此,他們鼓勵承租商及檔戶加強溝通協商,共同妥善處理問題,亦重申承辦商須推出活動,增加街市人流及吸引更多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