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綉花園5億維修|水務署:水管位於私人土地 業主錯誤詮釋地契
元朗錦綉花園5億元天價維修水管計劃叫停後,「錦綉花園小業主權益聯會」計劃本周二(10日)到政府總部請願,指控「前朝政府」與發展商「私下協議」,轉嫁由小業主承擔。水務署今晚(8日)發表聲明反駁,指錦綉花園範圍內大部分水管由土地承批人鋪設,仍屬私人土地,沒有移交給政府,因此並不屬地契特別條款的適用範圍,署方批評「聯會」一再對地契作錯誤詮釋,促停止發放不實資訊。
錦綉花園小業主權益聯會稱就失水問題,曾多次與水務署溝通,惟署方至今仍未以公開透明的方式釐清居民最為關注的失水疑點,故發起請願,要求發展局介入。
聯會指,屋苑地契由「前朝政府」訂立並批核,疑似曾與發展商就供水系統作出私下協議,結果導致錦綉花園小業主在過去逾40年間被蒙蔽,原本一直理解「水錶前由政府部門負責」的供水系統,卻在小業主不知情下轉嫁由小業主承擔。聯會稱,曾要求水務署翻查歷史批文及屋苑地下供水系統管道圖則,以釐清當年署方批准發展商自行鋪設供水系統的原因,惟署方回覆「年代久遠、難以翻查」。
該會又表示,在1月29日的會議上,管理公司已表示十分樂意由水務署執行水管更換工程,小業主希望由大小業主共同分擔費用,由水務署依法「主導」整個水管更換工程。工程完成後,水務署接收所有公用地下供水喉管,以徹底解決數十年來懸而未決的失水疑慮。
水務署今晚發表聲明,指錦綉花園小業主權益聯會的新聞稿有失實之處,署方表示,在錦綉花園失水事件上一直依法履行規管及執法職責,由於發現屋苑內部供水系統出現滲漏,署方根據《水務設施條例》要求註冊代理人跟進處理,但聯會一再把水務署錯誤定性為責任方,並不斷要求署方承擔屋苑內部供水系統的保養維修責任,包括詳細檢查及負責更換水管等工程,「實屬本末倒置之舉」。
署方表示,錦綉花園地契特別條款第42條只是列明,倘若屋苑內部水管由政府鋪設,而水管位處的道路並已移交給政府,這些水管則由政府負責維修保養。惟事實上,錦綉花園範圍內大部分水管由土地承批人鋪設,因此並不屬上述地契特別條款的適用範圍。
署方指,當年在建造錦綉花園時,為了達致供水給屋苑的目的,水務署只是在屋苑出入口及屋苑內鄰近出入口一帶的道路下鋪設小部分的供水喉管,上述道路至今仍屬私人土地,沒有移交給政府。因此現時錦綉花園內的供水喉管,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及地契,應由用戶或註冊代理人負責保管與保養。儘管署方已經再三說明以上情況,聯會仍然對錦綉花園地契作錯誤詮釋,署方希望聯會停止發放不實資訊。
水務署表示,為釋除居民的疑慮及讓失水問題盡快得以妥善解決,署方已委託獨立專家小組,利用前沿科技和專業知識,就屋苑失水問題提供第三方專業意見,從而協助錦綉花園責任方為喉管復修工程作出有效部署。專家小組已展開工作,爭取在4月有初步結果。該小組直接向水務署負責,署方在接獲其意見後會詳細考慮,以便部署跟進工作,包括為業主及管理公司提供適切的技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