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又要救市了?處理爛尾樓之後終於動了風險源頭 | 點經
日前,中國住建部、自然資源部、央行、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五部門同一天集中出台多份重磅文件。也在同一個月,北京、上海這兩個房地產標桿城市也陸續釋放政策利好。隨着多項房地產政策密集出台,有聲音說:國家終於出手,全面救市了!
但,這其實只看到了表面。40年房貸、融資支持,確實是在托底樓市,但根本上,政策的重心是「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談新模式之前,先要知道什麼是舊模式。過去二三十年,商品房開發主打的是效率優先,風險其實直接給到了購房者。開發商拿地,取得相關手續後開工,預售。購房者簽約、付首付款,申請幾十年的房貸。開發商獲得大量回款,用來建房,償還前期融資,還可以再去拿地、開新項目。
當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項目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並符合其他條件,就可以申請商品房預售。簡單地說,房地產商幾乎不用出錢,只要拿到預售資格,就可以靠預售款滾動:拿地、開工、預售、回款、再拿地,在房價上漲的年代,誰轉得更快,錢就來得更快。「高周轉」(空手套白狼)是房地產行業最重要的競爭力。
客觀地說,前些年城市化高速推進,住房嚴重短缺,購房需求極為旺盛,這套制度加快了資金周轉,大幅提高了住房供應速度。但最大的問題是,購房者為修建商品房墊付資金,成為了融資者。
購房者先拿出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元首付款,再背上一筆20年、30年的長期負債。銀行則把按揭貸款支付給項目,進入房地產開發,而償還者不是房地產商,是購房者。購房者提供了巨額資金,卻不具備融資人的控制能力。但在當時的預售房政策下,也沒有太好的辦法。開發商負債率到底多高,是不是挪用該項目資金到別處高價拿地,項目是不是會有現金流問題,等等,都管不了,也沒有專業的風控處置手段。
購房者甚至很難退出。銀行可以減少授信,債券投資者可以要求更高利率,股東可以停止追加資本。但如果你已經交了首付款、背上按揭、等待新房結婚或者入住,幾乎就只能祈禱如約交房。
房地產繁榮時期這一問題還不太顯眼,行業下行時卻紛紛暴雷。從恒大開始,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爛尾樓全國蔓延,引發嚴重社會問題。政府最終不得不組織「保交樓」「保交房」。僅2024年,保交房攻堅戰就實現住房交付373萬套,「白名單」項目貸款審批通過金額超過5萬億元(人民幣,下同)。這個數字本身就說明,原有模式的尾部風險有多大!
再來看最近的新規,新模式已漸漸浮出水面。
首先是推遲預售。新規要求,商品住房實行預售的,單體建築必須完成主體結構封頂。新出讓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以及已經出讓土地但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優先選擇現房銷售。政策同時提出有力有序推進現房銷售,讓購房者逐漸實現「所見即所得」。
其次是按揭貸款的重要變化。過去購買期房,辦完相關手續後,銀行就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購房者還沒拿到房子,已開始償還貸款。新規要求,實行預售的新建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嚴格在項目竣工備案後發放;現房銷售項目也要在銷售備案後發放。
這一刀切中了舊模式最關鍵的資金來源。房子主體封頂以後,還有機電安裝、內外裝修、園林、公共設施等大量工程。過去可以靠預售回款和購房按揭推進。以後,房地產商不能再指望按揭款了,要貸款,也是房地產開發貸款。
房地產開發貸款實行主辦銀行制,一個房地產項目對應一家主辦銀行,由這家銀行單獨提供貸款或者牽頭組織銀團融資。貸款期限要覆蓋項目從開工到竣工備案的全過程:預售項目最長可達5年,現房銷售項目最長可達7年。項目資金管理同時收緊。開發貸款、自有資金、銷售資金等項目相關資金納入主辦銀行體系管理,預售資金進入監管賬戶,資金使用更強調項目封閉運行和專款專用。
資本市場也在相應調整。證監會提出,房地產開發企業融資要逐漸從依賴企業主體信用轉向基於項目情況,發行股票、公司債、ABS、REITs等融資工具,更具體地審查項目合規性、收益性、現金流和資金需求,同時加強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和穿透式監管。
幾份政策拼成了一種新的開發結構:開發商需要投入更多資本並承擔開發責任;銀行和資本市場承擔更完整的建設融資責任;項目資金盡量留在項目內部;購房者進入交易的時間更晚,按揭資金進入開發體系的時間也大幅後移。也就是說,「居民先交大部分錢,開發商再拿這些錢繼續蓋房」的循環,正在被打破。
這會深刻改變房地產行業。在舊模式下,開發商可以很快拿回資金,投入新項目,企業增長速度遠遠快於自身資本積累速度。預售推遲、個人按揭推遲、項目資金封閉以後,自然沒那麼輕鬆了。開發商拿下一塊地,需要更多自有資金和項目融資,這些資金也要在項目裏待更長時間。頭一個項目沒有足夠成熟,很難迅速抽出資金投入下一個項目。依靠十幾個、幾十個甚至幾百個項目相互調錢維持高速擴張,會愈來愈困難。
大型房企過去的重要優勢:企業越大,金融機構越相信它的主體信用,融資越容易,又越有能力繼續擴大規模。證監會現在明確提出房地產融資從「依賴主體信用」轉向「基於項目情況」,實際上也在削弱這種規模循環。
考驗開發商的標準也會正本清源:有沒有足夠資本,能不能控制成本,能不能按期完成,能不能賣出去,單個項目的現金流能不能算得過來。資本薄主要依賴預售滾動擴張的企業空間縮小,資本充足、融資穩定、開發能力強的企業更能適應新規則。
既然,預售政策已爭議多年,為什麼現在才改革?在房地產上行期,土地價格上漲,房子普遍好賣;居民願意購買期房;銀行也相信房價和銷售能夠覆蓋風險。開發商、購房者、銀行和地方政府都在一個高速擴張的體系裏運行。如果大規模推行現房銷售,意味着資金成本上升、開發速度下降、土地需求下降。改革的代價很高,動力卻不強。
過去幾年的房地產調整反倒提供了改變的契機。保交房投入的大量公共資源,舊模式的成本已不容忽略。不少高槓桿開發商退出市場,拿地和新開工規模下降,房地產從增量擴張進入存量調整階段。舊模式賴以生存的外部條件正在消失。
現在改革,更多是把市場已發生的變化寫進新的制度框架。當然,最近的政策也有明確的需求端支持。40年房貸的作用主要是降低月供。以100萬元貸款、年利率3%、等額本息計算,30年月供約4216元,40年降到約3581元,每個月減少600多元。當然,貸款期限拉長以後,總利息也會增加。地方層面的降低首付、放鬆限購、公積金支持、購房補貼,也是穩定需求的措施。
房地產在中國居民資產、銀行信貸、地方財政和宏觀投資中仍然佔有很大比重,行業如果繼續快速下墜,會產生新的金融和經濟風險。開發模式改革本身也需要相對穩定的市場環境。舊制度退出太快,新制度沒有接上,同樣可能造成嚴重問題。
未來一段時期,看上去有些矛盾的兩類政策可能並行:一邊降低購房門檻、減輕居民月供、穩定住房交易;另一邊提高開發資金約束、推遲預售和按揭進入時間、強化項目融資和資金監管。
過去幾年,中國花了巨大的代價處理爛尾樓、房企債務和保交房。今天的政策終於開始處理風險源頭:購房者就是購房者,而不再是房地產商的主融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