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老闆車廂非禮女下屬 驗出體液辯稱食檳榔噴口水 獲重判囚十月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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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雄某工廠蘇姓老闆載女員工外出工作,卻趁機在車上對女方伸狼爪,將頭埋進女方胸前磨蹭,還撫摸女方下體,女員工報警後,警方在她上衣採集到蘇男DNA,蘇男辯稱自己吃檳榔,口水不小心噴到她上衣,不被法官採信,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5月間,蘇男開著小貨車載女員工外出辦事,兩人行經大寮區某加油站時,蘇男藉口在路邊停車等人,隨後要求女方幫他按摩肩膀,女方答應後幫蘇男按摩肩頸,結果蘇男竟將頭埋在她的雙腿間摩擦,並伸手環抱腰部。

示意圖(Unsplash@Priscilla Du Preez)

女方見狀大聲制止:

「老闆不要這樣」
「我有老公,你有老婆了,我以後不要來上班了」

但蘇男卻不甩女方要求,強行隔著褲子撫摸女員工的私處,甚至掏出生殖器「很硬,妹妹你摸摸看」逼女員工撫摸,最後更暴力解開外衣鈕扣,強摸其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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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員工受辱後,隔天在老公陪同下報警,警方在女員工當天穿著的上衣鈕扣及長褲下體附近採檢,果然驗出與蘇男相符的DNA型別,依強制猥褻等罪嫌移送法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蘇男否認犯行,辯稱他有吃檳榔,口水可能噴到她身上,衣服才有他的DNA,還反指女員工是為了索討金錢才誣告。

但法官認為,驗出DNA的位置是在女員工的胸前鈕扣與長褲下體附近,不太可能是口水噴濺造成,不採信蘇男說法,考量他犯後態度極其惡劣,且未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10 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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