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通報苟晶被冒名頂替入學事件 15人遭處理包括多名前官員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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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寧市的苟晶女士日前在網上發文,控訴自己連續兩年高考後都被人冒名頂替,以致第一年落榜、第二年則入讀非志願學校,並稱頂替者是高中三年級班主任的女兒。
山東省紀委監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組成的工作專班在周五(3日)發出通報,指經調查後共有15人被處理,冒名頂替者被開除處分,同時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根據通報提到的內容,可發現實際上苟晶兩次高考後都沒有任何損失,第一次高考後自行選擇重讀,只是被他人藉機挪用身份。苟晶第二次高考後所獲派的學校,則是其服從調劑錄取,並無不當,苟晶最終有在該校完成全部學業。
對於調查及處理結果,苟晶在微博上發文稱雖然還有一些保留看法,「關於1998年的一系列問題,我還有不少疑惑」,但感謝工作專班有去認真調查。

山東濟寧苟晶在網上申冤(山東女連續兩年高考被冒名頂替入學 班主任寫懺悔書承認女兒頂替):

通報指,關於苟晶參加高考及錄取問題,1997年7月,苟晶在濟寧市實驗中學以農村應屆理科生身份參加高考,成績為551分(滿分900分)。雖然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當年苟晶未有填報志願,選擇在原校重讀。但苟晶的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資料,被冒名頂替者邱小慧使用。至於苟晶在1998年的高考,其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統招錄取分數線。苟晶在填報志願後服從調劑錄取,不存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學問題。

至於邱小慧的情況,通報指其獲父親邱印林協助,1997年7月下旬,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苟晶考生檔案卡及准考證上的照片替換為邱小慧的照片,同時又塗改苟晶的學生檔案,改動其父母姓名、住址、錄取通知書收件地址等資料,令邱小慧能以苟晶的名義填報志願。邱印林其後亦在苟晶重讀期間,利用整理學生檔案的便利條件,為苟晶偽造學生檔案。

此外,邱印林在同年9月時請托多人,違規為邱小慧出具姓名為苟晶的虛假戶籍材料,並偽造姓名為苟晶的虛假《戶口遷移證》,令邱小慧得以持該證將戶籍遷至北京煤炭工業學校。

苟晶表示多人勸她息事寧人,但她偏想要一個答案。(網上圖片)

及至2001年8月,邱小慧畢業後以苟晶之名在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參加工作,後利用在校辦公室工作並保管學校公章的便利條件,在申請戶籍更名材料上私自加蓋公章,並在多人協助下,獲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將戶籍姓名由苟晶改回邱小慧。

通報指,邱小慧、邱印林等共15人已被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其中邱小慧給予開除處分,公安機關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邱印林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機關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同案涉及還有濟寧市兗州區前政協副主席邱印水、濟寧市兗州區前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王衛中、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長溝派出所前副所長邱通等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