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船船長公海遇害遭拋屍 兇手一審被判死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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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中旬,一名遠洋漁船的船長在印度洋公海海域被船員殺害,並拋屍落海,兇手其後被警方控制。近日,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宣判,被告林某兵被判處死刑。
據此前報道,2025年3月20日凌晨,遇害漁船船長的女兒小星(化名)在小紅書上發文稱,其父親於3月11日在印度洋公海海域被船員殺害並拋向公海。她介紹,疑犯曾經在父親的遠洋漁船上工作過,後來父親停止出海三3、4年。2024年8月,父親再次出海,疑犯也跟隨上船工作。
3月24日,威海海警局發布情況通報稱,3月11日,榮成市一艘遠洋漁船在公海發生一宗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威海海警局已於3月12日立案,兇手被控制,涉事船隻已返港。4月,遇害船長家屬稱,疑犯已移送檢察院提請批准拘捕,惟遇害船長的遺體未被找回。
涉事漁船來自榮成市的靖海集團,船號為「魯榮遠漁370」,兇手名叫林某兵,為該船二副(船舶中第三高級別的職位,僅次於船長和大副),此前曾數次跟隨遇害船長出海。
多項證據顯示,案發前已有征兆浮現,2025年3月上旬,林某兵就和其他船員有過言語衝突。3月8日左右,林某兵表達過離職返港回國的想法。案發前一天,林某兵曾持刀獨自站在甲板之上,之後他一度跳海自殺,被船長聯合船員救下。翌日早,林某兵關閉閉路電視,開始行兇。船長遭殺害倒在甲板上,身體被推進海洋中。後在多人合力下,林某兵被控制。
2025年9月,遇害船長家屬收到了威海海警局提供的遇害者無生還可能證明、兇手無精神病認定、兇手認罪告知書、兇器認定等相關材料,案件已移送檢察院。
小星此前表示,不接受任何量刑方面的調解和退讓,「我和媽媽唯一且絕不讓步的訴求是,判處殺人兇手死刑立執」。
據《澎湃新聞》報道,案件一審已於2025年12月下旬宣判,林某兵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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