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浮潛中國夫婦亡 家屬疑男事主救妻遇難 尋同船遊客還原真相

撰文:許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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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5日,一對中國夫婦在印度尼西亞拉布安巴焦附近的凱洛爾島海域遇難。當地警方初步調查指出,兩人在島嶼附近下水時均未穿着救生衣,現場不僅缺乏持牌導遊,亦無船員在水中直接看護,兩人疑遭強水流帶離後體力耗盡遇險。

中國夫婦印尼浮潛遭巨浪捲走亡 警方:下水未穿救生衣且無人監管

事發至今已過月餘,遇難男子的母親孫女士近日公開全網尋人,她稱兒子水性不佳,但居然穿著沙灘鞋而不是浮潛腳蹼進入深水區,希望尋到同船其餘7名遊客及最早向國內報信的女遊客,以釐清兒子和兒媳下水原因及現場救援全過程。

網民發佈的救援現場圖片。(極目新聞)

兒子保平安後約3小時後傳噩耗

據《揚子晚報》報道,據孫女士回憶,7月15日上午10時46分,兒子發來出海照片,稱和妻子將乘船出海,途中或無訊號讓無須擔心。豈料僅約3小時後,兒媳的父母便傳來小夫妻遇險的消息,初時她還以為是詐騙消息,經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及國內警方求證,才證實兒媳死亡、兒子失聯。

警方通報顯示,事發當日旅遊船於上午10時由碼頭出發,船上有9名遊客,首站抵達凱洛爾島進行徒步及浮潛項目。兩名中國遊客進入附近海域,船方雖提供面鏡和腳蹼,但二人未穿救生衣,現場既沒有持證導遊,也沒有船員在水中看護,帶隊者只是一名正在實習的職業學校學生。警方初步推測,二人疑遭強流帶離後體力耗盡遇險。

今年7月15日,一對中國夫婦在印度尼西亞拉布安巴焦附近的凱洛爾島海域遇難。(互聯網圖片)

據當地警方公佈的時間線,當天中午12時左右,有遊客發現女方漂浮於水面並將其救起進行心肺復甦,惟最終不治,當時男方則失蹤。警方接報後,搜救人員於下午2時抵達,最終於下午4時45分在約23米深的水下尋獲男方遺體。

警方通報指出,涉事船存在管理安全程序疏忽,但事故原因及責任仍待認定。孫女士稱,事後一名旅行社人員曾稱「錯誤在我們這邊」,但沒有說明具體原因。

當地交還給孫女士的兒子遺物。(紫牛新聞)

疑點重重 是浮潛溺水還是救妻遇險?

孫女士透露,兒媳不會游泳,兒子的水性亦不好,二人此前完全沒有浮潛經驗,與警方通報「兩人在徒步後決定浮潛」的說法存在出入。另外,在印度尼西亞辦理善後事期間,她曾聽到當地人員說,兒媳先在海中遇險,兒子見狀急忙下水救人,最終雙雙罹難。

隨遺物交還的一雙黑灰色沙灘鞋,這雙鞋的鞋底帶有較深的防滑紋路,是一雙在沙灘和淺水區域穿着的涉水鞋,而不是用於浮潛推進的腳蹼。孫女士對比事發畫面後確認,兒子被發現時腳上正是穿着這雙鞋,為何他穿着涉水鞋進入深水區?是主動浮潛,還是當時為了救妻子來不及脫鞋?

另外孫女士還質疑,從發現險情到專業救援抵達足足延誤了近兩小時,且當時主要由其他遊客實施急救,希望釐清現場救援全過程。另外,當天一名會說中文的女遊客曾使用兒媳的手機聯繫其國內好友,希望找到能找到她,還原事情真相。

孫女士兒子穿著沙灘鞋進入深水區。(紫牛新聞)

家屬希望同船遊客出來作證

事發後,家屬在警方協調下與旅行社及船方達成1.1億印尼盾(約4.2萬人民幣)的補償協議,同意接受事件屬於意外,不進行屍檢且不以個人名義起訴。

但孫女士表示,當時三種語言(中文、英語和印度尼西亞語)翻譯混亂,理解有限,再加上急於帶遺體回國,簽字絕不代表已知悉事件全貌。目前只收到首筆5500萬印尼盾(約2.1萬人民幣),後續款項還沒有到賬。

孫女士強調,作為家屬希望釐清兒子兒媳遇險的具體原因,補償解決的是善後問題,而不是代替事故調查。希望同船遊客能與家屬或警方聯繫,讓目擊者證言與當時報警記錄及救援記錄相互印證。

印度尼西亞警方稱,已調取船舶、遊客名單及浮潛裝備並並詢問船員、遊客等證人,計劃聽取旅遊安全和刑事法律專家意見後,再通過案件評估決定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