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要求判處尹錫悅死刑 下月19日宣判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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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2024年12月發動緊急戒嚴而涉嫌觸犯「內亂罪」一案,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別檢察組,1月13日晚要求法庭判處尹錫悅死刑。法庭於14日凌晨宣布,2月19日進行一審宣判。

2025年6月28日,韓國首爾,圖為尹錫悅首次接受內亂案檢查組問話。(Reuters)

新華社報道,尹錫悅等8人涉嫌內亂罪一案結案庭審,13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法庭繼續舉行。該法庭曾經審理全斗煥、盧泰愚、李明博和朴槿惠等4名韓國前總統相關案件。

尹錫悅是繼全斗煥、盧泰愚後,近30年來首名因內亂罪相關嫌疑坐上審判席的前總統,也是繼全斗煥後第二個被檢方要求判處死刑的前總統。

同案被告、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被檢方要求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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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定,尹錫悅濫用總統地位和職權,實施組織性犯罪,其2024年12月宣布緊急戒嚴,目的是企圖透過清除政治反對勢力以實現權力壟斷和長期化,即謀求獨裁和長期執政。被告完全出於個人權力慾望,動用本應僅為國家和集體利益服務的軍警等人力、物力資源,犯罪性質極為惡劣。從其目的、手段和實施方式來看,具有《國家安全法》所規定的反國家行為性質。

檢方表示,全斗煥、盧泰愚曾因1979年12月軍事政變和1980年5月緊急戒嚴事件等被定罪量刑。儘管有這歷史教訓,本案仍然發生。因此,對被告量刑時必須嚴肅考慮「再犯可能性」。

根據韓國法律,針對內亂頭目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檢方說,雖然國際上將韓國視為「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但死刑仍可用於量刑和宣判。被告犯罪手段惡劣、毫無悔意,應「從重處罰」,因此要求判處尹錫悅死刑。

檢方也要求法庭分別判處前情報司令官盧相源、韓國警察廳前廳長趙志浩等6名被告有期徒刑10年至30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