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母親迫12歲女赴日賣淫一個月接客60人 遭判監7年半

撰文:韓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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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一名母親去年被揭發帶同12歲女兒赴日,迫使女兒在按摩店提供性服務,泰國刑事法庭周一(6月29日)終裁定,該名母親人口販運及協助賣淫罪成,判囚7年6個月。案情指,該名女童在按摩店提供性服務約一個月,期間接客約60人。

據曼谷法庭庭訊,30歲泰籍女子Lucksana以觀光為由,去年6月帶同當時12歲的女兒入境,之後將女孩遺棄於按摩院。泰國警方表示,Laksana​的口供表明,曾與按摩院的前經營者達成協議,讓女兒在那裏工作。

去年9月16日,女童主動聯絡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求助,從而揭發案件,她告訴工作人員:「我想回泰國。」

Lucksana​ 9月在台灣以旅客身份賣淫被當局拘留,12月被移送返泰國,並遭檢方起訴。11月4日,東京警視廳以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中關於工作年齡的規定為由,逮捕了按摩店經理細野正之。

法院最初以脅迫兒童提供性服務和販賣人口等罪名,對Lucksana判監15年,由於她在庭審過程中認罪,刑期減半至7年6個月。

據官員稱,在東京警視廳破獲的人口販賣案件中,這名女童是年齡最小的外國受害者。女童在去年12月已被送返泰國,並接受機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