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台W飯店女模命案 「土豪哥」賠錢和解獲輕判2年10月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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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豪哥」朱家龍2016年在W飯店開毒趴,害郭姓女模吸毒過量暴斃,引起社會關注,一、二審依轉讓禁藥致死罪,判朱家龍10年、洪聖晏10年6月、蔡逸學10年,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因朱家龍等人已和郭女家屬達成和解,另認為三人轉讓禁藥與郭女死亡沒有因果關係,改判朱2年10月徒刑、洪和蔡2年6月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朱家龍100萬元交保、洪聖晏1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土豪哥」朱家龍2016年在W飯店開毒趴,害郭姓女模吸毒過量暴斃,引起社會關注。(聯合新聞網提供)

高院指出,依照法醫研究所鑑定意見,郭女體內PMA濃度極高,超標18倍,極有可能是造成郭女中毒休克死亡的原因,郭女血液中其他毒品的濃度,未達一般致死濃度,加上郭女頭髮6公分均有驗出PMA,顯示郭女案發前4個月內不斷施用PMA。另外,朱家龍等人在W飯店轉讓毒品的對象中,沒有一人尿液、頭髮中有驗出PMA,故不能認定朱家龍等人轉讓的毒品中含有PMA成分。若郭女沒有自行施用PMA,縱使在飯店內吸食朱家龍等人轉讓的毒品,也不會發生死亡結果。

高院認為,郭女自行長期施用過量PMA,是屬於郭女的個人行為,因此朱家龍等人轉讓禁藥,和郭女死亡沒有因果關係,且朱家龍等人也無法預見郭女會死亡,因此變更起訴法條,以轉讓禁藥罪判刑。

合議庭審酌,朱家龍等人犯後彼此卸責,避重就輕,難認有悔意,加上三人轉讓禁藥長達5天,轉讓毒品的種類和人數眾多,因此罪責會比單次轉讓禁藥的情形為重。

朱家龍、蔡逸學、洪聖晏2016年12月3日凌晨1時許,至同年月6日晚間,在W飯店提供含有禁藥的軟糖、梅片、K他命、咖啡包和搖頭丸,給參加派對的人施用,未料郭女因多天混和施用毒品,出現反覆穿脫衣服、神智不清等異狀,送醫急救後,仍因混和藥物中毒,引發中毒性休克、橫紋肌溶解症,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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