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Fumi阿姨」踢飛逼讓座阿婆判決出爐 法院:不符正當防衛

撰文:聯合新聞網
出版:更新:

台灣大眾運輸「優先席」讓座爭議不斷,去年9月一名白髮老婦搭乘台北捷運時,車廂內明明還有其他空位,仍堅持要坐在優先席的人讓位,甚至用手提袋持續攻擊對方,該乘客不堪其擾,憤而起身「一腳踹飛」老婦。近日法院判決出爐,踹人的乘客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4000元(新台幣,約1000港元)罰鍰,不可抗告。

事件發生後,網友發現該乘客是台灣大學高材生「Fumi阿姨」,他受訪時表示,當下原本因礙於身分不敢出聲,但在持續遭受攻擊下,為了保護自己才出腳讓婦人遠離,並非刻意攻擊。

台北捷運乘客飛踢逼讓座阿婆法院這樣判:

+1

該名婦人並非初犯,她前年就因不滿一對父女坐在優先席不讓座,持雨傘敲打女童,致右側小腿挫傷,台北地檢署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起訴。

而Fumi阿姨雖為自保,但踹人行為因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近日裁定出爐。《三立新聞》報導,原定裁罰6000元,Fumi阿姨提出聲明異議,法院認為老婦在第四次施暴時,Fumi阿姨已用左腳阻擋,老婦未再繼續動手,侵害已屬過去,Fumi阿姨接續出腳踹人,已不符「現在不法侵害」的正當防衛要件。

另外雙方明確對彼此施加暴行,雖未造成實際傷害,仍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的「互相鬥毆」,念在Fumi阿姨為初犯,加上過往素行、犯後態度良好,最終撤銷處分,改裁處4000元新台幣罰鍰,不可抗告。

點圖放大重溫事發全過程:

+21

延伸閲讀:

連燒北捷2廁所 台中大夫第自救會長涉縱火聲押獲准

台中7旬男子涉北捷連續縱火案 北檢聲請羈押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