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閃兵案開庭 陳柏霖、坤達認罪求緩刑
台灣藝人陳柏霖、坤達涉嫌偽造高血壓逃避兵役,今(21)日首度被傳喚出庭,兩人在庭上均認罪並請求法院給予緩刑。坤達庭後再次公開道歉,陳柏霖則表示,未來會更謹慎做每一個選擇,多做對世界有意義的事。
台媒《中央社》報道,新北檢警去年2月起偵辦台灣藝人王大陸閃兵案,其後追查出多名藝人找上主嫌陳志明,涉嫌偽造高血壓逃避兵役。新北檢去年10月拘提修杰楷、陳柏霖、坤達,本名謝坤達,以及張書偉、廖允杰等人,同年11月以妨害兵役、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2年8個月。
新北地方法院2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首度傳喚陳柏霖及坤達出庭。陳柏霖當庭認罪,並坦承當初透過坤達介紹認識陳志明,支付新台幣10萬元現金作為逃兵役的對價。
陳柏霖的委任律師表示,起訴書以陳柏霖未主動到案或自首作為求處重刑的理由,但自首制度的目的是鼓勵犯罪者勇於認錯並予以減刑,不能反過來以未自首作為加重刑罰的理由。
律師又指,陳柏霖在首次偵查時已坦承犯罪,犯後態度良好,過去沒有犯罪紀錄,擔任藝人期間亦曾利用公眾人物的力量鼓勵社會從善,希望法院考量其品性素行,給予緩刑。陳柏霖一方亦對起訴書記載的法定役期提出異議,指陳柏霖的法定役期應為1年,起訴書所載的1年10個月可能有所誤解。
坤達在庭上同樣認罪,供稱當時透過朋友介紹認識陳志明,並支付30萬元。法官詢問他還曾將陳志明介紹給哪些人時,坤達表示,由於時間久遠,已沒有印象。
坤達的委任律師表示,翻查歷屆相關審判案例,涉及逃兵役案件而自白認罪的役男,判刑均低於4個月,且可易科罰金,亦有獲宣告緩刑的案例。
律師指出,坤達當時在海外接獲消息後,立即取消工作趕回台灣,不僅在首次偵查時已認罪,之後亦鼓勵其他逃兵役役男自首。
針對檢方以藝人對青少年具有影響力及示範作用作為求處重刑的理由,坤達律師表示,坤達遭拘提的消息曝光後,網路上出現大量批評,有人斥其「丟臉」。律師認為,犯罪者遭批評是罪有應得,但事件同時令青少年有所警惕,從完整角度而言,亦對社會產生警惕作用。
坤達律師指稱,事件發生後,坤達被節目封殺、換角,廠商亦相繼解約及求償,損失超過千萬元,大於逃兵役期間收入的十倍,已經付出沉重代價。律師希望法院考量坤達投入社會公益15年等情況,認為其行為並未惡劣至非入獄不可的程度,希望法院給予緩刑。
對於雙方律師就法定役期提出的爭議,法官表示,將函詢台灣內政部役政司,確認陳柏霖及坤達依法應服的役期。
庭訊結束後,坤達步出法院時再次公開道歉,稱「對自己所犯過錯再次跟社會大眾說聲抱歉,接下來尊重司法,交由法院判定」。
陳柏霖庭後則表示,未來會更謹慎地做每一個選擇,多做對這世界有意義的事,同時稱尊重司法,將全力配合法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