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被爆料2次叫助理「陪睡妻子」怒提告  檢方查證非造假不起訴

撰文: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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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底被昔日戰友、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前員工李慶元開FB直播爆料,館長曾要求助理「小偉」傳送下體照給他,供館長及「館嫂」房事助興,還曾兩度要求小偉跟「館嫂」睡。經陳之漢提告妨害名譽,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李慶元的說法有證據可供佐證,最終處分不起訴。

據《鏡週刊》報導,陳之漢指控,綽號「大師兄」的李慶元2025年11月在新北市板橋區以FB直播,公開稱他曾要求「小偉」與妻發生性行為;此外,李慶元2026年1月接受專訪、2025年12月赴泰國受訪時,發表涉及陳之漢霸凌、害死更生人士等言論,涉嫌妨害名譽。

台灣網紅「館長」陳之漢(Facebook@飆捍)

有證人、也有非AI證據

案件調查期間,關鍵證人「小偉」不僅出庭說明經過,也提供相關證據,經檢察官認定證據並非AI影片,無造假疑慮。

根據不起訴書指出,小偉證稱,曾向李慶元提及館長要求他與館長妻子發生性行為,並表示自己並未請李慶元替他直播。

為澄清館長指控才開直播

小偉也說,陳之漢2025年11月14日19時許先開直播提到此事,說「我跟李慶元、總監誣衊、恐嚇他」,所以李慶元才會開直播回應館長,他直播的目的是為了要澄清。

館長在直播反擊,公開與李慶元的對話紀錄,指控3人多年來不斷向他借錢、恐嚇勒索,甚至連多輛名車都是由他代買,痛批對方才是真正「恐嚇集團」。(YouTube@館長惡名昭彰)

檢方指出,陳之漢當天直播確實提及有人指稱他曾傳訊息、要求對方提供性愛影片,以及妻子涉及性騷擾等內容;李慶元是因聽聞陳之漢直播內容後,基於澄清目的開直播解釋,且其言論有證人證述及其他資料可供佐證,認定尚難以妨害名譽罪相繩,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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