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黃丹儀何文田舊樓 簽十年長約收租462萬 租客擬改簡樸房

撰文:李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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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府正式推展「簡樸房」規管制度,有名人業主將名下住宅出租,讓租客改造為簡樸房。本港著名音樂人黃丹儀最新以月租為3.7萬元,租出旗下何文田街一個1,500平方呎舊樓單位予物業管理公司,並設附加條款,容許新租客改動間隔或分租及轉租等,租約長達十年,料她共可收取約462萬元租金。

資料顯示,涉及物業為何文田街31號,樓高4層,於1955年落成,樓齡已超過70年,而相關單位實用面積約1,496平方呎。

簽訂罕有十年長約 業主料期內吸金462萬

據悉,黃丹儀今年3月與租客「睿豐房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長達10年的租約,並於本月中正式起租,租期將直至2036年5月中。該份長約的租金會分階段調整,首5年月租為3.7萬元,呎租約25元;隨後5年的月租則會遞增至4萬元,呎租約27元。

而黃丹儀早於2010年斥1,060萬元購入上址,她首階段料享約4.2厘租金回報。而放眼整份十年長約,除去首兩個月免租期,料合共收取約462萬元租金。

何文田街31號,樓高4層,於1955年落成,樓齡已超過70年。(網上圖片)

准改動間隔兼有權分租 料租客改建作「簡樸房」

值得留意到是,黃丹儀與新租戶簽下的租約,存在數條條款,內容包括「業主同意租客對該單位做間隔改動裝修(不影響結構牆身)」、「業主同意租客有權轉租或分租」,「當租約期滿時由業主決定租客需把簡樸房裝修清拆或保留」。上述條款可見,該新租客有意將單位改裝為「簡樸房」後作轉租或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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