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年被家暴16次終身須掛糞袋 離婚財產分割判女方獲逾140萬元
2023年6月24日,家住四川成都的小謝自述結婚兩年被丈夫賀某陽家暴16次,導致內臟多處不同程度受損,需要終身戴着糞袋生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二人於2024年獲判離婚。今年9月,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二審宣判該案維持原判,賀某陽因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
周五(24日),小謝透露,她同賀某陽的離婚財產分割,法院已進行判決。法院確認,小謝與賀某某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比例為7比3,即由小謝分得70%,賀某某分得30%。小謝所分割得的共同財產、債權及賠償金合計14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小謝與賀某陽的離婚糾紛案在武侯區法院審理。此前法院認為,關於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撫養的事實已經查明,為了充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讓謝女士早日從婚姻帶來的傷害中解脫,並妥善解決子女的撫養問題,對離婚問題和子女撫養問題先行判決,並於2024年判決二人離婚。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待事實查清後再行判決。
法院2024年判決二人離婚:
小謝透露,目前她和前夫賀某陽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損害賠償情況,武侯區法院也已作出判決。民事判決書顯示,本案中,賀某陽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多次對謝女士實施家庭暴力,並因此被定罪、判刑,可以認定其對婚姻關係破裂存在嚴重過錯。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權利,夫妻一方非因共同生活需要而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損害另一方的財產權益應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又根據相關規定中的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協議不成時,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本院依法確定小謝與賀某陽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比例為7比3,即由謝女士分得70%,賀某某分得30%。
關於離婚損害賠償問題,法院認為,本案中,賀某陽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施家庭暴力,因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受到刑事處罰,賀某某存在重大過錯。法院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酌情確定賀某陽向小謝支付損害賠償金10萬元。
根據法院判決,謝女士分得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款705033.58元,另外謝、賀二人共同享有一家公司債權912900元,由謝女士享有該債權的70%。謝女士所分割得的共同財產、債權及賠償金合計140萬餘元。
對於案件,小謝表示,曾有人說她打官司只是為了錢,對此她強調自己寧願從來沒有這筆錢,也不想經歷那段過去,「我要的也不是錢,而是一個交代」。她又表示,目前暫未收到賀某陽應付的相關款項。
事件回顧
據早前報道,2023年6月24日,小謝自述結婚兩年被賀某陽家暴16次,導致內臟多處不同程度受損,需要終身戴著糞袋生活。兩人曾於2023年4月15日簽署離婚協議,但事後賀某陽又反悔,拒絕離婚。4月24日,小謝向法院提交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但因手續不全,未被受理。當晚,賀某陽找到外出躲避的小謝,再次對其施暴。次日,在最後一次施暴中,賀某陽的毆打致小謝全身多處損傷。
期間,她多次就醫、報警,也向各部門尋求過幫助,警方曾兩次對賀某陽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但賀某陽拒不改正。
小謝最後一次被家暴是在2023年4月24日,也是她受傷最嚴重的一次。她回憶,當天下午,自己正在準備離婚訴訟檔案和人身保護令的申請檔案。當晚,賀某陽將其騙至一家酒店。23時左右,賀某陽對其實施了暴力行為。在被施暴後,謝女士看到自己的肚子「是紫色的,腫起來像懷孕七八個月一樣。」
當時,賀某陽因小謝提出離婚,為發洩不滿情緒,採用拳打腳踢的方式對謝女士的胸腹部等部位多次進行毆打和踢踹,致其腹部、胸部、腰部、手部等多個部位受傷。次日8時許,謝女士趁賀某陽不備打開房門呼救,被其發現後強行拉拽回房間,後被酒店裝修工人發現並通知前台工作人員報警。
2024年12月27日,案件一審開庭。賀某陽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10個月,因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賀某陽當庭提出上訴。今年9月9日上午,法院公開宣判該案二審維持原判,賀某陽的上訴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