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無底薪合夥人」騙局 以為頂多無糧出 驚覺步入深淵已太遲
第一次對「合夥人」這個概念產生新認知,緣起於以前的一次面試經歷。2024年5月,距離從上一份工作裸辭已經近2個月,我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在深圳「雙休」的全職工作彷彿是原罪,尤其是新媒體運營崗,因此我把目光轉向了時間自由度更高的兼職。
文:山干(發表於深圳微時光)
我在招聘平台看到一條兼職招聘訊息,薪資只有2-3k(人民幣,下同),崗位描述言辭透露着真誠。我加了老闆微信,一聊才發現是合夥人崗位。
一起賺錢分錢……一個人搞太難了,一群人才能做大做強。
老闆的這些話吸引着我,心想與其沒有工作,不如和老闆聊聊看。
深圳的「合夥人」騙局▼▼▼
「公司」在福田區的一個共享辦公室裏,老闆租了個工位,我們約定在那裏碰面。在公共接待區,我們聊了一個多小時。老闆沒什麼架子,其間向我描繪了一張宏偉的藍圖。他說目前也有騰訊辭職的寶媽在合作,已經拿到兩千元的廣告費分成,但沒說具體分成比例。當得知我會設計,提議可以合夥,他跑客戶,我只用設計,盈利分成,到時候再簽訂協議。最打動我的一點是,分成比例由我來定。
回去的路上我難掩興奮,從沒想到過「合夥人」居然會和我掛鈎。我把此事和從商的姐夫商量,姐夫給我澆了盆冷水。他說做生意應該只看利益,做多少事拿多少錢,建議我以內部價按次收費,讓老闆提高對外價格賺取差價。不出所料,老闆立馬拒絕了。老闆說合夥是要一起搞客戶,他再次強調利益捆綁。我當時沒從「合夥人」的幻想中抽離出來,以為錯失了一次良機。事實上,這和他之前說幫我跑客戶已經自相矛盾,「當老闆」的夢就此破碎。
後來,在瀏覽招聘軟件過程中,我發現了許多更直白更毫不遮掩的「無底薪合夥人」崗位。這些公司大多為20人以下的小微企業,崗位的描述往往顛覆傳統的職責框架。「做自己的CEO」「零投入成本」「如果你不甘平凡……」等極具感染力的文字,煽動着求職者點擊溝通的慾望。社交平台上的「創業搭子」很多也是「無底薪合夥人」,有的甚至以「合夥人」為名套取創業模式。
「無底薪合夥人」吸引的大部分是失業者或職場受挫者。他們鬱鬱不得志,渴望一展抱負,一旦得到老闆肯定和信任就變得盲目了,進而沉浸在「合夥人」的幻夢中,然而現實往往比較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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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這樣評價「無底薪合夥人」:成了就拿走分成,沒成就只是免費勞動力。但這已經是「無底薪合夥人」較好的結局。雨果網就曾報道,不少招聘平台上出現大量「跨境電商合夥人」崗位,表面上無門檻、高收益、免費學習,實則是製造一種「零投入也能高回報」的錯覺。公司通過「免費」獲取信任,以製造出單假象等手段一步步套牢小白的資金。
除了明顯的合夥人崗位,部分職位撕開面具後仍是「無底薪合夥人」,甚至暗藏着更大的騙局。轉行成為咖啡師之初,劉瀟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會以「合夥人」的身份和「老闆」對簿公堂。
劉瀟一直有着開咖啡店的夢想,由於毫無經驗,在她看來,最直接的入門方式就是去咖啡店工作。她在招聘平台上看到一個無需任何經驗的咖啡師學徒崗位,並順利接到了面試通知。當時處於疫情期間,老闆仍願意招聘小白,這讓劉瀟感到警惕。她在網上查詢門店公司的相關訊息,發現其在疫情之前就已經註冊,且有4家門店。還專門到咖啡店踩點,門店裝修很有設計感,客人也很多。劉瀟這才安心去參加面試。
面試時,老闆雄心勃勃講了公司的品牌規劃,聲稱拿到投融資後公司會建立全國連鎖門店,到時候也會有更多合夥人加入。劉瀟認為公司不錯,便入職了,月薪4500元。但她並沒有把合夥放心上,認為這事怎麼都還輪到她這個新人。劉瀟回過頭來才發覺,老闆在面試時就已經開始做局了。
劉瀟入職的前兩個月,薪資照常發放,五險一金也齊全。從咖啡知識到門店運營,老闆手把手教給她很多東西,對於門店數據也沒有遮掩。此外,老闆還經常給她分享各行業的新聞,並表示要教她商業知識。從她觀察來看,老闆無論在哪一家門店,做咖啡都非常認真,對水温和咖啡粉克重有着嚴苛的要求。老闆的真誠和對咖啡的執着,很快博得了劉瀟的信任,成功在她心中樹立起了靠譜的形象。
2023年1月,劉瀟入職的第三個月,公司來了一位新店長,其曾在公司其中一個合夥人手下工作過,能力比較出眾。這時疫情已經放開,經濟開始復甦,咖啡連鎖店遍地開花。趁着這良好的經濟勢頭,老闆打算從三家分店擴至五家分店,並開放了內部合夥渠道。儘管工作越來越得心應手,但至此,劉瀟仍然覺得自己和合夥人相距甚遠。
劉瀟沒想到,不久後,老闆主動找到她談合作事宜。劉瀟頓時覺得自己被重視了,但她仍懷疑自己的能力。老闆以「沒有人是學會才上場的,都是邊做邊學」來鼓勵她,讓她有了信心。
劉瀟還是留了個心眼,她特意向老闆問起和股東A之間的糾紛,這是她從店長那得知的。對此,老闆沒有隱瞞,坦言公司由他、股東A和B三人共同出資成立,但A沒有完成足額的實繳資金,還偷公司配方開店。老闆把他貶得一無是處,並且雙方還要互相起訴,如今只好尋找合夥人另起爐灶。劉瀟追問為什麼不解散公司,老闆表示他要對股東B負責。老闆開誠佈公的態度,讓劉瀟對其的信任度進一步提升。
那個時候,也是我對他信任度最高的時候。
公司已經初具規模,運營模式成熟,經營狀況良好,老闆的為人和技術也令她信服,而且合夥意向金在20天內可以退還,劉瀟心動了,覺得可以和老闆大展拳腳,圓自己的咖啡店夢。
促成她作出決定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她當下急需一個「精神寄託」。在咖啡店工作期間,劉瀟家庭突發變故,一度處於抑鬱狀態,這份工作把劉瀟從低迷的狀態中拉了出來。她相信否極泰來,便把事業當成了主心骨和救命稻草,孤注一擲地投身了進去。
決定投資前,她和店長有過溝通商量,店長也接到了合夥邀約,他們最終都提交了意向金,入夥參與公司盈利分成。成為合夥人後不久,老闆便讓劉瀟重啟一家疫情期間關閉的門店,突然被委以重任,這份信任一下子激起她的工作熱情,劉瀟暗自較勁要做出點成績。只是事與願違,由於門店客流量不行,總店又缺少人手,沒多久老闆就把她調回總店。儘管心有不甘,劉瀟還是認同老闆的做法。
在總店工作期間,她逐漸察覺公司陷入了資金危機。先是從物業那得知門店目前處於欠租狀態,隨後是工資和分成都沒有了着落。由於勞動合同沒有解除,劉瀟找到老闆問詢,她的身份是員工還是合夥人,為什麼工資和分紅都沒有。老闆避重就輕,只說資金周轉不過來,公司實繳資金耗盡,又需要繳納房租。也告知了解決方案,稱他正在起訴股東A,只要A完成實繳,就會有現金流進來。這給劉瀟帶來了一線希望。
而後,老闆分別向劉瀟和店長借錢用於交房租、發工資。他特別強調,這是以公司名義借,不會不認賬的,只要股東A的實繳資金一到賬,公司就會還錢。
你看我平常做事自己心裏也有認知,要不然早就走了,對吧?現在我還在堅持。
劉瀟共情老闆的經歷,從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低迷期的影子。她認為老闆挺過疫情也不容易,還有責任心把店撐下來,至少沒有直接跑路。成為合夥人後,店長和劉瀟都把咖啡店當成了自己的孩子,畢竟疫情已過,4家門店都撐了過來,他們不希望倒在黎明前,於是都答應了借錢給老闆度過危機。
劉瀟把錢轉入公賬時,賬戶卻顯示已經凍結。老闆說這是之前的案子,被人做局了,與現在的公司無關,也不會影響他們,轉入到分店公賬就可以了。劉瀟對此產生了一絲疑慮,但出於對老闆的信任,還是轉了賬,她只想着一起把公司重新經營好。
真正讓她意識到不對勁,是被調回剛開始入職的分店後不久,門店開始停水停電了。她和店長總共已經搭進去近30萬,在她看來,應該足以填補資金短缺的窟窿。就在這時,老闆又找到店長借錢,理由是門店聯名活動物料到了,希望湊夠錢交這個月房租把活動辦好。劉瀟得知後,對店長嚴肅地說:
絕對不可能!你也不要再借錢了,這裏面絕對有問題!
但店長依然陷在「合夥人」的身份裏,認為辦好活動才會有資金流入維持門店運轉,即便網貸也執意要借錢給老闆。得知劉瀟也花光積蓄無錢可借後,他甚至還請求劉瀟通過網貸借錢給他,日後償還。劉瀟念在和店長的情義,最終心軟了,兩人各自網貸了半個月租金。
然而,這些錢終究是都打了水漂。劉瀟開始接到法院的勞動仲裁通知,她才發現之前一起工作過的員工都在起訴公司欠薪。2023年5月,4家門店全部閉店,距離劉瀟入職前後不過半年多。劉瀟和店長便向老闆提議變賣設備還錢,誰料老闆沒答應,店長為此還和老闆大吵了一架。劉瀟和店長準備起訴公司,老闆卻不以為意。他堅稱公司會認這筆賬,到時候由股東A來償還,相當於兩人幫公司把A清算出去。等A實繳資金到位後,大家還可以繼續合作。此時,劉瀟也只是認為自己時運不濟,覺得這只是一次普通的經濟糾紛,而不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即便後來他們連同老闆一起起訴,律師跟她說,這個老闆是職業騙子,是一個老賴,她仍不太相信。
店長則沒有劉瀟那麼冷靜,一邊起訴,一邊在朋友圈辱罵老闆來泄憤,老闆以人身攻擊為由報警,結果店長被罰款500元。直至雙方對簿公堂,劉瀟才真正認清了這位她曾信任的「老闆」的醜陋嘴臉。2023年10月,法庭裁定老闆有償還義務。老闆不服原判,提起上訴。劉瀟怎麼也想不到,老闆在庭上辯護時竟然胡編亂造倒打一耙,稱劉瀟塑造富二代身份誘導他合夥,劉瀟是職業借貸人,專門以放高利貸為生才會借錢給他。
這個人真的太噁心了。
得知這原來是一場精心編織的騙局後,劉瀟氣憤不已。
案件以劉瀟勝訴告終,但老闆名下財產早已轉移,她至今沒有得到一分錢。不僅如此,劉瀟發現「限高」的老闆依然出入各種高端場所,彷彿一切沒有發生。其小紅書仍在更新開店模式的內容,偶然有人會在評論區諮詢。她覺得「這很可能是在繼續誘騙新的『合夥人』」。
對於「無底薪合夥人」,拍拍比較謹慎,看到這種崗位會迅速滑走,他的朋友有過前車之鑑。當時他這位朋友失業找不到工作,在招聘平台上看到了新媒體聯合合夥人崗位,沒有薪資,利潤五五分成,抱着試一試的態度入職了。第一天上班,公司零零散散幾個人,沒有幾個人在認真工作,倒是一大堆面試的人,整個公司氛圍像一個傳銷組織,拍拍朋友意識到不對勁,幹了一上午就趕緊走人了。
但當「無底薪合夥人」作為副業時,拍拍提供了一條可行性的路徑。拍拍是從事新媒體運營工作。2024年7月,他在職期間在社交軟件上認識了他的合夥人小高。小高是一名港碩在讀的學生,由於香港房租太貴,小高在深圳租房。他得知拍拍在做新媒體運營後,兩人一拍即合做起了線上港碩申請的業務,簡單來說就是拍拍主要負責視頻產出,圍繞小高打造個人IP,小高主要負責獲客溝通。
為此,小高立馬成立了公司,他們簽訂了合夥協議,拍拍技術合夥,獲得利潤的15%,不佔有股份。雖然他們只見了一次,但立馬確定了合作關係。拍拍覺得自己並沒有損失什麼,作為副業也不用誠惶誠恐擔心收入問題。拍拍能獲得的也並不只是盈利分成,小高找拍拍寫文案也會支付報酬,每月的客資情況也會給拍拍過目,盈利分成也按時發放。拍拍覺得小高很靠譜,目前兩人合作愉快。
最近拍拍被裁員,但他沒考慮過全職當「合夥人」,盈利分成還不足以維持他的生活。雖然他們現在是一個小而美的公司,但創業九死一生,存活與否是一個不確定的問題。拍拍是幸運的,在短的時間裏遇到了對的人。關於如何甄別合夥人,拍拍說一方面是靠合規的法律文件明確權責,另一方面通過合夥人的待人接物來判斷是否靠譜。
「無底薪合夥人」在法律上來說是合理的。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一條規定,合夥人不得因執行合夥事務而請求支付報酬,但合夥合同另有約定除外。但後者的標準是無法量化的,它關乎複雜的人性。不管是技術合夥還是帶資合夥,合夥人的考量都是無法通過一紙協議確定的。
劉瀟覆盤這次合夥,除了痛斥前老闆的騙人行徑,也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朋友安慰她失敗的經驗也同樣重要,如今劉瀟也重拾了信心,不願意被婚姻束縛的她,仍把事業擺在第一位。
如果有機會的話,我還是願意合夥,但是要等風來。
備註:文中人物為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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