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初中生遭殺埋屍 案件細節曝光:3同學為平分191元挖坑誘殺
河北邯鄲市肥鄉區13歲中一學生王子耀,長期遭3名同班同學霸凌,2024年3月10日被3人殺害埋屍。同年12月30日,河北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3名同學分別處以無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不予刑罰。
《央視新聞》報道,2月8日,「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公佈,本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趙俊甫披露案件細節,3名同學為平分被害人191元(人民幣,下同)零用錢殺人埋屍。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趙俊甫表示,年齡並非免責金牌,違法犯罪必擔責。
河北13歲初中生遭霸凌殺害 3同學被刑拘1人住所離埋屍點僅百米
案件細節披露:為平分191元殺人埋屍
案件中3名被告張某、李某、馬某與被害人王某,案發時的年齡均為13周歲。趙俊甫介紹,案發前幾天,張某了解到被害人手機裏有幾百元,就向李某提議殺死被害人之後平分錢款。
在案發前,張某提前準備去蔬菜大棚挖坑,在案發當天將被害人騙到大棚後殺害。張某把被害人手機中的191元轉走,分了一半給李某,並讓馬某砸毀被害人的手機卡。
最高人民法院:未成年犯罪情節惡劣 堅決依法懲治
2024年12月30日,河北邯鄲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13周歲的被告張某無期徒刑、李某有期徒刑12年,馬某由相關部門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這宗備受關注的初中生殺害同學埋屍案,使修訂的法律條文走向司法實踐。202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在法律層面,為處理此類案件提供了明確依據。
趙俊甫表示,年齡並非免責金牌,違法犯罪必擔責,在刑法規定「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的情況下,對張某頂格判處無期徒刑,彰顯對未成年人「寬容而不縱容」的司法方針。而對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馬某的判決,則體現了「寬嚴相濟、懲教結合」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蔡金芳表示,中國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於這種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主觀惡性深的,堅決依法懲治,彰顯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