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兄妹遭胡蜂蜇死案開審 被告否認所養蜂蜇童 家屬求頂格量刑
9月21日,雲南楚雄牟定縣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7歲哥哥2歲妹妹遭胡蜂蜇傷致死案」。據內媒《封面新聞》從家屬方代理律師處獲悉,庭審從上午8時30分持續至下午6時,歷時近10小時。
期間,被告人李某某當庭全面翻供,否認兩幼童被其所養胡蜂蜇傷,作完全無罪辯護。公訴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建議量刑3至5年。死者家屬陸先生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代理律師將在三日內提交補充意見。
兄妹被蜇逾千處 急性多器官衰竭亡
據此前報道,2025年6月28日,陸先生7歲兒子愷愷、2歲女兒妍妍隨外婆到山上幹活,在林地旁玩耍時被墨胸胡蜂蜇咬,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醫鑑定顯示,哥哥全身被蜇300餘處,妹妹達700餘處,兩人系被胡蜂蜇咬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李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於2026年7月24日被提起公訴。
被告當庭翻供 稱不能確定是自家蜂所蜇
據《封面新聞》引述死者父親陸先生介紹,李某某此前在偵查階段的口供曾承認「孩子是被自己養的蜂蜇的」,但庭審中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當庭全面推翻此前供述,稱「不能確定一定是他養的蜂蜇的,也有可能是外面飛來的野蜂」。
陸先生引述被告稱「他對檢方提供的全部證據都不認可,認為自己完全無罪、一點錯都沒有」。
公訴建議三至五年 家屬要求頂格量刑
公訴機關最終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並建議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3至5年。陸先生表示,這一量刑建議未達預期,家屬方主張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責任,並希望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7年頂格量刑。
「他從頭到尾不認罪、不認錯、不道歉。」陸先生說,庭審中孩子母親情緒與他一樣氣憤,「完全不能接受」。庭審結束後,臧梵清律師透露,家屬方將在三日內向法院提交新的補充代理意見,如一審判決結果未達預期,將申請檢察院抗訴。
胡蜂養殖監管缺失 雲南多地已禁養高危品種
案件之外,胡蜂養殖的安全隱患及監管問題亦引發關注。據新京報,胡蜂並未被列入《國家蜂遺傳資源品種名錄(2024版)》,農業農村部門難以介入,林業部門亦明確表示無需辦理相關許可,監管主體長期缺失。
自今年起,雲南多地相關部門發布通告,明確禁止養殖高危品種胡蜂,要求養殖者向村委會登記報備,並規定養殖場地須遠離集鎮街區、自然村、學校、醫療機構等區域,逾期未整改將予以強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