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集會】政府引述王永平等三公務員事務局長 解釋政治中立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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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的風波激發政府體制內的公務員站出來表態,但就引發公務員是否違反「政治中立」之嫌。
政府今日(3日)發新聞稿,強調政府官員向公眾解釋政治中立原則的涵義從來一致,並引述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和俞宗怡,以及現任的羅智光的言論,解釋政治中立的原則。

王永平稱,「政治中立」由他寫,所以有資格去說出席集會的公務員沒有違反政治中立。(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對於昨天的公務員集會,政府發言人重申,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響。

發言人又指,公務員表達自己的意見時,應確保有關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執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發言人強調,政府官員向公眾解釋政治中立原則的涵義,從來一致。

政府作決定公務員應支持

發言人又引述王永平在任時,於2004年6月9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時,曾指出公務員政治中立的主要元素,包括:政治中立建基於效忠政府的責任;所有公務員應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公務員必須衡量各項政策方案的影響,在政策制訂過程中,坦誠而清晰地提出意見,以及在政府作出決定後,不論個人立場如何,公務員應全力支持,把決定付諸實行,並且不應公開發表個人意見,王永平又提及公務員應協助主要官員解釋政策,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

公務員應協助制訂及執行政策

至於俞宗怡2007年11月28日在任時,就立法會會議有關「維持公務員政治中立」動議辯論的發言中,亦表明政治中立的最基本原則,就是不論在任的行政長官,和政治任命官員的政治主張為何,公務員皆應完全忠誠地協助他們制訂政策、執行決定,以及管理所屬範疇的公共服務。

不得受政治聯繫或信念支配

現任的羅智光今年6月5日在立法會動議辯論上發言時亦曾經指出,政治中立是指不論公務員本身的政治信念,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他表示,在履行公職時,公務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聯繫或信念所支配或影響,須以公正持平的態度執行決定,以及管理所屬範疇的公共服務。

政府發言人呼籲所有市民在這艱難時刻保持團結,一起努力維護公務員隊伍的核心價值,令公務員能夠繼續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服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