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向英商解說香港普通法制度優勢:四大特質難以取代

撰文:陳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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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6月20日)早上出席香港英商會商界論壇,把握機會解說香港優勢,指出香港面對全球挑戰與不確定性,何仍能穩居國際金融、貿易及航運樞紐,答案是在「一國兩制」下獨有的普通法制度為企業提供最好的營商環境,種種因素加起來讓香港難以取代。

林定國在社交網頁發文稱,他在論壇上與多位在港工作的英國商界人士會面交流,涵蓋法律、金融、銀行、會計、地產建築、保險等各行業。林定國向他們說明,香港普通法制度具備四大特質。

6月20日,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英國商會論壇。(林定國facebook)

司法制度可靠 非常任法官積極參與審判

首先是穩定 (Stable)。林定國指出,「一國兩制」方針長期不變,《香港國安法》實施的目亦是確保「一國兩制」全面準確落實。中央政府亦明確肯定香港的制度優勢,外交部長王毅便指出,香港法治高度發達,兼具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的優勢,在國際調解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

6月20日,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英國商會論壇。(林定國facebook)

第二,可靠 (Credible)。香港的司法制度備受全球法律界肯定。剛過去的星期一,終審法院頒布有關印花稅的一項重要裁決,判案書由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甘慕賢頒布,並獲其他法官贊同,可見來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不僅具備專業聲望,更積極參與審判工作。此外,香港亦是全球第二受歡迎的仲裁地點。

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 為跨境商務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便利營商 (Business-friendly)。香港致力提供企業營商最友好的法規環境,法例亦與時並進,今年通過的《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和《穩定幣條例草案》,分別引入便利公司遷冊來港制度,及完善香港對虛擬資產活動的監管框架。

6月20日,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英國商會論壇。(林定國facebook)

第四,連通 (Connectivity) 。香港是中國內地與世界之間的「超級聯繫人」與「超級增值人」,與內地達成九項關於民商事司法協助的安排,仲裁裁決執行機制與臨時措施制度,為跨境商務提供制度保障。透過「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海外企業可通過設立符合資格的港資企業進軍商機處處的大灣區市場。

林定國表示,他會持續與各界解說,強化香港與國際社會的雙向信任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