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再解「開放型安全」:人權自由非絕對 需平衡國家安全
撰文:林彥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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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長林定國上月於「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曾提及要實現「開放型安全」,需在國安和發展之間取得動態平衡。他今日(2日)表示,有關說法非個人想法,而是《「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的內容。
林定國強調,保持對外開放,為國際對香港的信心指標。他又指,尊重基本人權自由並非絕對,形容「不能太過頭」,以達到動態平衡。
保持對外開放、自由經濟 屬香港特色
林定國在電台節目上談到「開放型安全」,指有關言論是基於白皮書,而非個人想法。他表示,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須保持對外開放、以及保持自由經濟,這屬香港特色,亦是國際對香港的信心指標,
你要保護自己,但是你沒理由在自己的房子裏,窗又封了,門又封死了,那只是困死自己而已」。
不過他強調,要有維護國家安全的「底線思維」,尊重基本人權自由並非絕對,「不能太過頭」,而是要達到動態平衡。
不因維護國安 摒棄海外法官
現時香港有6名海外非常任法官,林定國重申這不會因維護國家安全有所摒棄。他又指,香港容許海外人士擔任法官、容許其他地方的律師在有限情况下於本地執業,比許多「所謂開放的地方」更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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