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孫玉菡:絕不手軟懲罰違規僱主禁請外勞 立法設刑罰行不通
輸入外勞計劃完成檢討,審批制度更嚴格改為兩級,又會行政制裁違規僱主,由最多兩年增加至5年,並收緊餐飲業、樓面部等職位的輸入外勞比例至3比1。立法會今日(22日)舉行人力事務委員會討論收緊措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制裁違規僱主絕不手軟,會密切監察相關行業,盡可能讓職位以聘請本地人為主,目前不打算立法設刑罰。
議員關注保安零售「難搵工」 勞工處:有其他行政手段
會上,工聯會勞工界議員林偉江關注,除飲食業以外,有不少零售及保安行業的工友同樣表示「搵食艱難」,或需考慮在特定因素下將相關工種加入至第二級審批機制。孫玉菡表示,政府會密切監察有關行業,不過認為保安相對易入行。他續指,應盡可能提供申請途徑,並將職位留給本地人。
保安是相對容易入行的,對很多轉職的工友,覺得若真的難找工可做保安。是一個找工的地方,盡可能將崗位給本地人,其實保安都難請人的,都要容許他有申請的途徑。
勞聯勞工界議員周小松同樣關注,政府會根據甚麼指標才決定將保安行業納入第二級審批,如引入外勞佔整體行業人數比例、或依照其他準則觀察行業失業率或工資狀況。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回應指,保安行業並非單一工種,需綜合評估其就業的供應與需求狀況。
許澤森續指,需要留意行業動態發展趨勢,並因應不同工作場所及行業保安崗位等,決定是否進一步將其納入至第二級審批。他又表示,加入第二層審批只是其中一個可能性,除此之外仍有其他行政手段。
除了要動態、看發展,也可能要細分,看哪些工作場所、哪些行業的保安崗位,需否有進一步措施處理。加入第二層審批是一個可能性,除了加入第二層審批外,還有很多行政手段。
孫玉菡:制裁違規僱主絕不手軟 立法設刑罰行不通
外勞計劃檢討後,對違規僱主作出的制裁「加辣」至最高五年禁止申請輸入外勞。林偉江問到可否立法穩罰僱主,以加強阻嚇力。孫玉菡回應指,計劃為行政安排,故應作行政制裁,如僱主違規,當局不會「手軟」,但指立法設刑罰行不通。
雖然我們行政制裁僱主,但原因在於違反僱傭條例,如他沒有幫外勞買勞保,或在職安健中違反條例,其實在相關僱傭條例下,我們會提告這個僱主。要罰款也好、甚至嚴重的監禁,我們仍可以再行政制裁他。大家要分開看行政的行政、立法的立法。
他又表示,在現時的僱傭條例當中,如僱主違反法例亦會被提告,有可能會被罰款、甚至監禁,故已有一定的阻嚇力,並指應將行政及立法兩者分開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