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童偷騎鄰居單車!遭罵小偷兼公開門牌 家長怒告獲賠¥7,000
鄰居之間有摩擦,千萬別一時衝動在網上亂罵!1名9歲男童因一時貪玩,未經同意騎走鄰居女孩的單車,女孩家長心生不滿,在社交平台以及群組辱罵多天,形容他是「小偷」兼公開門牌,男童家長實在忍無可忍,將女孩家長告上法院。法院最終裁定女孩家長構成侵權,須刪除不當言論、公開道歉,連同律師費需賠償7,000人民幣(約8,072港元),判決引發網民熱議。
9歲男童貪玩偷騎鄰居單車引發糾紛
據《北京日報》報道,事發當晚鄰居女孩將單車停放在小區第7幢大樓的地下後離開,男童看到後,因一時貪玩,未經車主同意便將單車騎走。男童其後將該輛單車停放在小區第6幢大樓的地下。
男童遭鄰居在群組辱罵「小偷」兼公開門牌
事件惹來女童的家長不滿,其後數天在多個社交平台和人數眾多的群組辱罵男童,並多次使用「小偷」、「偷兒」稱呼男童,更拋出「豬狗不如」、「上樑不正下樑歪」、「我會讓學校的人都認識你這個小偷」等侮辱性言論形容男童。更過分的是,女孩家長在發布的內容中,清晰標記了男童家的門牌號,將未成年人士的資料公開曝光,嚴重損害孩子的個人聲譽。
男童家長入稟控告侵權 提出3個訴求
男童家長認為女孩家長的行為實在太過分,隨即將女孩家長告上法院,並提出3項要求:
1.停止對男童人格權以及名譽權的侵害,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不良影響
2.賠償精神撫慰金1.5萬人民幣(約1.7萬港元)
3.承擔合理的維權律師費5,000人民幣(約5,700港元)
法院認定女孩家長「過度維權」 判賠精神撫慰金及律師費
2024年5月20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
1.在判決生效之前立即刪除在社交平台對男童侮辱言論
2.在判決生效起10日內在社交平台和群組向男童賠禮道歉,以消除影響、恢復聲譽(道歉內容需由法院審核,且公開展示不少於3日)
3.需在規定時間內,支付男童精神撫慰金2,000人民幣(2,306港元)
4.承擔男童家長維權律師費5,000人民幣(約5,700港元)
5.駁回男童家長其他訴求
女孩家長不服判決,立即提出上訴。至2024年9月10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駁回女孩家長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惹網民兩極論戰:不問自取不算偷?
判決結果惹來網民兩極意見,有人指責男童確是偷竊,「未經別人同意就把車騎走,不算偷嗎?」、「本來就是偷啊,果然頑童也有惡家長」、「9歲了還不問自取,什麼家教?」;也有不少的網民表示「男童的做法確實不對,但女孩家長確實做得太過分」、「在社交平台搞網暴,貼標籤,這就叫(過度維權),把佔理的事變成了違法的事」。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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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防夜防,「鄰賊難防」!浙江1名女子家中失竊,金手鏈不翼而飛,連雪櫃的零食、飲料都被偷走。女子大驚下翻查閉路電視(CCTV)捉賊,竟發現1名身穿睡衣的陌生女子用鎖匙兩度打開她家大門,大搖大擺地入屋盜竊。女子清點丟失物品後報警,警方調查確認這名女賊是女子同樓鄰居,此前在電梯口撿到女子家門鎖匙,因手頭拮据動貪念,靠撿來的鎖匙輕鬆入屋盜竊。女賊現已被警方拘留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金手鏈失竊 CCTV揭女賊持鎖匙開門
據《九派新聞》報道,浙江諸暨的陳女士發現家中的金手鏈、香煙、零食和飲料均「無故失蹤」,大感奇怪,查看閉路電視確認情況,竟看見震撼一幕 ── 5月14日傍晚,1名穿睡衣拖鞋的陌生女子用鎖匙打開她家大門,偷拿糖果等物品;5月18日,同1名女子再次用鎖匙打開大門,在不同房間來回翻找,最後還順手牽羊將雪櫃裏的食物和飲料帶走。
兩度入屋盜竊的女賊竟是鄰居
陳女士清點家中物品,確認丟失香煙、零食、生活用品及兩件金首飾,隨後向警方報案。警方接報後迅速鎖定疑犯身份,閉路電視中持有陳女士家門鎖匙、兩次入屋盜竊的陌生女子,正是住在201室的鄰居符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