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MMA片瘋傳!司機強拖乘客出車拋落地:X你唔畀錢 結局惹爭議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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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MMA】有爭執也不應動手。本港Facebook群組流傳影片,指港島區有的士司機與男乘客疑因支付車資問題爭執,初則口角繼而動武,的士司機竟強行把男乘客拖出的士拋在地上,並多次動手,隨後駕車揚長而去,男乘客則追着車尾指罵。

影片震驚網民,有人批評的士司機離譜,但亦有網民認為單從影片未能清楚前因後果,不宜「跟車太貼」。

港島區有的士司機與男乘客疑因支付車資問題爭執。(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這也太誇張了吧!有男網民於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發布影片,顯示港島區有的士司機與男乘客疑因支付車資問題爭執,留言「的士司機話客人唔畀錢,個客話司機銅鑼灣去西環都唔識去,想教司機去,呢鋪真係初則口角繼而動武」。

疑支付車資問題爭執 的士司機拖乘客下車動手

事發5月31日晚上11時許,影片長約1分鐘,見到的士停泊路邊,的士司機下車走到後座車門與乘客爭吵,有1名穿黑衣男子走近勸止。

不過的士司機似乎怒氣未息,回到司機位疑似打開後座車門,再走回後座位置強行把男乘客拉出車廂,拋在地上,繼續指罵。見男乘客回身想站起,司機從後抓着男乘客衣領,大力往後拋出,男乘客再次跌倒在地,幸未有撞到頭部。

的士司機下車走到後座車門與乘客爭吵。(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的士司機下車走到後座車門與乘客爭吵。(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的士司機下車走到後座車門與乘客爭吵。(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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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逞兇後駕車離去

的士司機之後與黑衣男爭吵幾句,返回車上駕車離開,男乘客則追着車尾指罵。樓主補充,的士司機當時向男乘客表示「X你老X,搭的士唔畀錢」,男乘客回應「我話你唔識去(西環)我教你去,無話唔畀錢」,而司機動手後,男乘客表示「打我?你咪X走呀,報咗警㗎喇,等差人嚟呀咪X走」。

司機動手後,返回車上駕車離開。(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網民看過影片議論紛紛,有人指摘的士司機離譜。但亦有網民認為未能清楚事件前因後果,不宜「跟車太貼」。

的士司機不禮貌及操守不當刑罰是什麼?一經定罪可罰款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5條「司機的一般操守」,的士司機須有禮貌及守規矩,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條文或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的士司機拒載法律後果:扣分條例、停牌機制及罰款監禁詳解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條「的士司機的責任」的(a)及(b)條,的士司機如無合理辯解,不得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人的租用,不論該租用人的意圖是以明顯或默示方式表示的;拒絕或忽略駕駛該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任何地方。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37(a)及(b)條,即屬犯罪,如屬首次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如屬再次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647章《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的士司機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以及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會被記10分。2年間被記滿15分或以上,首次可被停牌3個月,其後每次6個月。

另外,推撞乘客可能涉及普通襲擊等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罪行,可處監禁1年;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罪行,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