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屯門蝴蝶邨逾40年!父母離世單位歸還房署 女兒感慨:好唔捨得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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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世,昔日安樂窩瞬間變得冷清,更難過的是故居從此消失。有香港女生在Facebook群組「Carers Voice照顧者大大聲」發文表示,自己一家四口住在屯門蝴蝶邨公屋單位,當中父母住了40多年,自己和胞兄結婚搬出前,亦都住了10至20年,惟好景不常,父親數年前離世,母親今年亦撒手人寰。

至今年8月31日,充滿回憶的公屋單位「終於要交返畀房署」,樓主慨嘆「望住窗外嘅風景,屋裡面嘅所有傢俬擺設,爸媽嘅身影彷彿又出現返喺眼前,真係好唔捨得」。樓主更哭訴「無咗間屋,好似連爸爸媽媽用一生心血建立嘅嘢都跟住佢哋兩個消失晒,走得徹徹底底」,她在帖文致歉,「阻大家時間,但真係好想抒發下講出嚟」。

再見了我的父母,再見了我的舊居,再見了蝴蝶邨。
樓主道別
樓主上載圖片,向故居道別,「再見了我的父母,再見了我的舊居,再見了蝴蝶邨」。(Facebook群組「Carers Voice照顧者大大聲」圖片)

帖文引來許多網民討論,紛紛留言安慰樓主:

「不用對不起,一定要好好保重」
「美好回憶永遠都會在心中,保重」
「其實爸爸媽媽一生心血應該就係你同你阿哥,加油」
「不用說對唔住,謝謝你分享,我阿姨生前也住蝴蝶邨,她走了10年了,只有65歲」

網民留言安慰,「謝謝你分享,我阿姨生前也住蝴蝶邨,她走了10年了,只有65歲」、「美好回憶永遠都會在心中,保重」。圖為蝴蝶邨蝶聚樓。(資料圖片/黃偉民攝)

有過來人留言分享類似經歷:

「媽媽爸爸走了,到家姐亦走,屋交回房署,好唔捨得」
「我同一日都還返間屋畀房署,轉咗細單位,在同一條屋邨,一切重新開始,大家加油」
「我記得我爸走咗之後,也搬離住了30年的公屋,真係好多好多一家人開心的回憶在這屋入面」
「兩老走後,佢哋嘅家都要交出,好像一下子咩都無晒,好唔捨得,覺得自己都無咗個可以去而有溫度嘅地方,好唔踏實」

父母離世後,同住子女需要接受房署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如果通過,方可繼續住在公屋住所。(資料圖片)

更有網民研究公屋戶主離世後,單位如何安排:

「如果公屋單位一早除咗名,房署唔會編排你去一個細單位」
「就算未除名,都要入息同資產審查,符合資格先至可以承繼」

根據房屋署官方網站,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以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換言之,子女想續住公屋,關鍵在於是否仍屬租約內的戶籍成員,而且要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才能繼承單位成為新戶主。

Facebook群組「Carers Voice照顧者大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