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葵芳私家車直駛上行人路 網民斥離譜籲舉報:個牌買返嚟?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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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公然駛上行人路,視安全、法例如無物?有港男在網上駕駛群組貼片,指在葵芳目擊有私家車駛上行人路,引來網民斥責司機罔顧途人安全,「個牌買返嚟?」、「正常司機唔會咁行」,認為樓主應向警方電子報案中心或「影住駕」舉報對方,「有晒車牌做佢啦」。

葵芳有私家車駛上行人路,被網民批評是馬路炸彈。(「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可被處以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葵芳私家車駛上行人路 目擊者傻眼:呢度唔可以泊車

該目擊者於周一(5日)在facebook「車cam L(香港群組)」上傳長約8秒的影片,表示「先生,呢度唔可以泊車」。片中所見,在葵芳興芳路、新都會廣場對出的巴士站,1輛由內地廣汽集團旗下廣汽傳祺出產的白色私家車,於晚上時分直接駛上行人路,其時有至少3名行人站在牆柱旁,未知是否認識司機。

事發在葵芳興芳路、新都會廣場對出的巴士站。(「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由內地廣汽集團旗下廣汽傳祺出產的白色私家車,在晚上時份駛上行人路。(「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司機被批馬路炸彈

許多網民群斥司機行為離譜,「黐X線」,並揶揄「唔知以為葵芳新都會有車展呀」、「大地在我腳下」。

「咁X過份成部上」

「正常司機唔會咁行」

「個牌買返嚟?」

「近呢幾年多X咗好多馬路炸彈」

之前行人(過路處亮起)綠燈都覺得危險,而家行人路都唔安全
網民意見

網民建議舉報:1823啦

有留言就猜測是否涉及電召車載客,「有客call車啊」、「冇辦法,個客個定位喺呢度」、「為咗五星星」,但認為無論如何,樓主都應該舉報對方,「呢啲真係要投訴佢啦」、「齋影唔去提醒佢有咩用?」、「點解唔X舉報呢?」、「上行人路已經係危駕,送佢一程,功德無量 」。

汽車駛上行人路 觸犯什麼法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 第38條(1)及(2) ,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可被處第2級罰款(5,000元)以及監禁6個月。

另外,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亦指出,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3年;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facebook@車cam L(香港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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