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井小巴客滿上不到車!拐杖翁阻開出半小時遇理論 反駁:X你老X
公共交通工具尤其是小巴,一旦客滿,其他乘客只能等下一班車。今年11月5日Threads流傳一段影片和兩張照片,樓主指出事發同日傍晚6時15分左右,路線302小巴由深井豪景花園開出,「事因客滿,個阿伯上唔到小巴,所以報復性企車頭,阻住成車16人半粒鐘,仲惡過狗」。
從相關影像看到,該名拐杖翁戴上口罩,走出馬路站在車頭,樓主站在旁邊,一邊拍攝,一邊怒批「肯唔肯走?告X你,擺上網」、「死廢老」、「X街,攔X住部車,X你老X,報警」,拐杖翁中氣十足,反駁「你咩學校?死虧佬」、「X你老X」、「大家影」,甚至有樣學樣取出手機打算拍攝,而且靠近指罵樓主,樓主一度用手擋開,狠斥「唔好掂我」、「我影住你」,樓主照片亦顯示拐杖翁站在車頭用手機拍攝。
樓主用文字指出,小巴司機一度見到拐杖翁離開車頭範圍,打算開車,但老翁「就即刻跑返去阻車」。
帖文引來許多網民熱議,批評拐杖翁行為過分,同時大讚樓主「做得好」:
「師兄好波」
「上唔到車就攬炒」
「乜X嘢學校事,關你廢老X事」
「無位上車,就算阻車都係無位」
「有時間阻人開車冇時間等下班車」
「完全冇後果,就算報警,最多只係抄身份證,沒有然後,佢大把時間同你磨」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5(3)(a)(iv)條,任何人不得在沒有合法權限下,阻礙公共小巴司機將車輛駛離公共小巴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根據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任何行人在道路上疏忽地危害自己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