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警披露查爆竊及自殺案受阻撓 遭掟水彈、包圍指罵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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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3日)下午3時半舉行記者會,傳媒提出多項公眾關注的提問,包括過期催淚彈、尖沙咀少女爆眼、示威者稱被賊贓嫁禍,被捕後遭打爆頭等問題。記者會開首,警方先播放有警員在處理非遊行集會的執法受阻的片段。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舉出3案例,指警方近日在執勤不同案件時,曾遭市民包圍、指罵,有人用鐳射筆照向警員,甚至將水彈擲向警車,阻礙警員執法,亦有警員遭質疑為何能進入屋苑範圍,直指部分市民行為「嚴重影響警方為市民服務」,重申警員並不會主動進入商場或屋苑內巡邏。

.謝振中指,若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有違法人士進入任何地方,不論是公眾或私人地方,管理該處的人均有責任讓警務人員內進。(歐嘉樂攝)

警方:有權進入商場或屋苑處理報案

自7月中沙田遊行演變為警民衝突,雙方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引發流血事件,陸續有商場和屋苑張貼告示,表明不歡迎警員內進。謝振中重申,警員並不會主動進入商場或屋苑內巡邏,但當有人報警,要求警方協助時,他強調「警方有責任回應市民要求」,亦有權力進入相關地方。

他又指,若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有違法人士進入任何地方,不論是公眾或私人地方,管理該處的人均有責任讓警務人員內進。而在過去周末,多區爆發衝突,當中不乏民居。謝振中認為市民需要作出「適當的平衡」,面對暴力衝擊,警方亦需要作出「適當的回應」,避免影響公眾安全和秩序,呼籲市民應留在安全地方,避免參與相關活動或圍觀。

而江永祥亦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在周六(10日),共發出約58枚催淚彈,7枚橡膠子彈。至於周日(11日)使用的武器數目,則仍在核實中。

三宗執行職務遭市民阻撓

謝振中又在會上表示,留意到近日有部分市民很有情緒,影響日常執法工作,更直指部分市民行為「嚴重影響警方為市民服務」。他舉例在昨晚(12日)凌晨時分,有警員處理一宗爆竊案件時,經過上水港鐵站期間,遭10至20人由天橋投擲水彈,其中有水彈擲中警車的擋風玻璃。

另外,亦有警員近日在大埔太和村處理一宗自殺案件時,「上樓」期間遭居民質疑為何警員能進入屋苑範圍,高峰時一度遭50至60名人士包圍及指罵,期間亦有人「不停按電梯,唔畀閂門」,阻礙警員前往現場,以及在不同的走廊位置,以「激光槍」照射警員的眼睛。謝振中批評行為嚴重影響警方執法工作。

謝振中續指,警方亦曾經在西區一屋苑處理一宗有人倒斃案件時,需要即時翻查閉路電視,了解案情有否可疑。惟他指過程中,警員先後遭20名居民質疑警方工作,即使警員出示委任證後,居民仍對警員表示不滿意,導致警方最終需要暫停當時調查工作,批評行為嚴重影響警方執法工作。

江永祥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在周六(10日),共發出約58枚催淚彈,7枚橡膠子彈。(歐嘉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