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東人工島遭公安拘捕 保安局:港珠澳大橋主橋按內地法律執法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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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安今日(16日)通報,在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安全檢查站查獲一名潛逃7年、53歲的香港籍疑犯,有指與上周五報稱前往澳門途中失蹤的港人吻合。對於是次珠海公安在東人工島執法,引起社會質疑人工島上的司法權管轄權誰屬。
保安局回覆《香港01》表示,根據《三地政府協議》,港珠澳三地政府會按「屬地原則」於大橋進行執法及行使司法管轄權,即三地政府將各自按其法律,於大橋上自己的屬地內進行執法及行使司法管轄權;而大橋主橋的運作安排及執法事宜則由內地相關政府部門按內地法律執行。

失蹤男子的兒子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表示,父親在人工島遭扣查後失去聯絡,最後一個留言稱於內地水域的大橋東人工島、由內地公安所增設的檢查站被拘捕。(有線電視截圖)

三地政府按「屬地原則」行使司法管轄權

於去年10月24日開通的港珠澳大橋連接香港、珠海和澳門的跨境陸路通道;整個大橋項目亦包括位於內地水域的主橋,以及分別位於香港、珠海和澳門三地的連接路和口岸。今次事件中,涉事香港男子在上周五(13日)乘坐金巴經港珠澳大橋前往澳門,在內地水域的東人工島、由內地公安所增設的檢查站被內地公安扣查和拘捕。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廣東省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所簽訂的《三地政府協議》,港珠澳三地政府會按「屬地原則」,於大橋進行執法及行使司法管轄權,即三地政府將各自按其法律,於大橋上自己的屬地內進行執法及行使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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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協議容許內地機關設安全檢查站

《三地政府協議》所訂的原則中,香港連接路及香港口岸的運作安排及執法事宜由香港特區政府遵照香港法律執行;而大橋主橋的運作安排及執法事宜則由內地相關政府部門按內地法律執行;港珠澳任何一方在對方的屬地內,均沒有司法管轄權。

保安局續指,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屬內地管轄範圍,根據《三地政府協議》,內地政府對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行使司法管轄,內地機關有權根據內地法律於島上採取執法行動,包括在其認為有需要時設置安全檢查站,對過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香港特區政府不會,亦不宜干預內地政府於其司法管轄範圍的行使執法權。

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於12月9日發出公告,指為澳門回歸20周年慶典期間,由10日至22日會在港珠澳大橋設「安全檢查站」。(資料圖片)

國家主席習近平本周三(18日)至五(20日)將到澳門出席回歸20周年活動,廣東及澳門均加強保安。珠海市公安局早前公佈,由上周二(10日)起至12月22日期間,在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設立安全檢查站,對經港珠澳大橋從香港入境澳門和珠海的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等開展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