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票控拖欠兩員工薪金 舒適堡創辦人夫婦認罪 各被罰款1.2萬元
開業38年的連鎖健身及美容中心舒適堡(Physical)去年突然全線結業,舒適堡名下多間子公司資不抵債,本年初遭高院頒令清盤。此外,公司創辦人夫婦及董事陸毅強和何玉華因涉拖欠兩名健身教練的薪金,同遭票控。他們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等8罪,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接納辯方求情所指,本案涉案金額亦不算多,二人亦曾積極尋求解決辦法,惟公司實在無力再繼續營運,欠薪是迫不得已,加上兩名被告年邁,重犯機會低,遂判處每名被告罰款12000元,及賠償涉案兩名員工,合共約23000元的款項。
被告陸毅強及林玉華,共被票控8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及代通知金」等罪。兩人今沒有到庭,由律師代表。
求情指在公司運營困難時 兩被告將個人物業抵押及貸款 獲得資金後必然會先用以支付員工薪金
辯方求情指,涉案員工只有2名,涉案金額共2萬多元,而兩名被告拖欠薪金的日子亦不算長,因公司無力營運才犯案。辯方續指,兩名被告在過去從未拖欠薪金,甚至在公司運營困難時將個人物業抵押及貸款,獲得資金後必然會先用以支付員工薪金,兩名被告均已年屆70,更失去了過往30多年的心血,望法庭毋須判處阻嚇性的刑罰。
辯方亦呈上由公司員工撰寫及集合逾百名員工簽署的求情信,指出兩名被告是極負責的僱主,在疫情期間已得知公司經營有困難,惟2名僱主多次用自己的資產支付,在此之前亦從未拖欠薪金,有能力的時候必然要先支付薪水,甚至在公司結業後亦有安排員工再就業,反映他們是良心僱主,與僱員關係良好,欠薪是出於迫不得已,而非罔顧員工權益。
與舒適堡合作多年的儀器供應商亦有撰寫求情信,指舒適堡為他們最可靠的合作夥伴,在2003年沙士及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亦準時支付貨款及服務費用,反映兩名被告的誠信和態度都不是只維持短時間。
裁判官指兩名被告已屆退休年齡 沒有重犯的機會
暫委裁判官莊靜敏判刑時指出,考慮到案情只涉及2名員工,涉案金額亦不算高,拖欠的日子亦不算長,加上兩名被告已屆退休年齡,沒有重犯的機會,且同業均指出被告是負責任的人,遺憾生意困難,惟二人仍有積極尋求解決方法,但莊官強調:「當然,犯咗法就一定要罰啦!」故接納辯方求情所指,判處兩名被告每項控罪罰款3000元,共計每人罰款12000元。
案情透露,2名事主均為涉事公司的前線健身教練,底薪為3000元,另有佣金,被拖欠的金額共計約23000元。涉事公司於2024年開始拖糧,其後拖欠逾700名員工的薪金,涉案人士的僱傭合約亦因此而終止,故向勞工處求助 。
案件編號:ESS 1031-1032、1034-1035/2025、ESS 1037-1038/2025、ESS 1040-104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