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水|鑫鼎鑫不在供應商名冊卻中標?許正宇解名冊僅屬通知名單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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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冒牌飲用水風波,審計署提交的管理建議書中,指出事件涉及人為疏漏情况。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今日(21日)在電台訪問表示,日後會賦權同事可即時中止合約,而條款更清晰,使部門人員知道有何權可用。

被問為何鑫鼎鑫公司不在物流署「供應商名冊」卻中標,許正宇解釋,名冊其實只代表公司有向政府提供名稱及聯絡方式,性質只屬「聯絡人資料」名單,不代表政府已審查過機構,又稱以後會將「供應商名冊」改名作「通知名單」。他補充,相關採購資料和標書會於當局網站公布,除名冊上公司收到通知,任何人亦可透過網站了解。

01觀點:物流署買冒牌水|有權敢用豈只審查招標 更要打破官僚自我包庇

政府飲用水「鑫鼎鑫」問題愈揭愈多,政府雖稱曾三度化驗鑫鼎鑫提供的飲用水,但仍難以令人釋除疑慮。(資料圖片)

許正宇在商台節目》中表示,目前物流局相關條款過於籠統,缺乏對供應商實地考察,及委任第三方機構審查的要求。他指部門人員需要提升意識,充分利用部門有的權力,不應僅僅是遵循規則,「唔係定咗規則純粹去跟」,而是應該以「主人翁」心態,盡職盡心地進行採購。他指要激發部門人員的主動性,並推動改變。

盡職審查非只「剔格仔」

許正宇指樽裝水事件反映同事採購過程期間的洞察力和警覺性與現實社會情況不配合,亦跟市民與其他公務員同事期望有落差,他期望負責盡職審查的同事並非只按表格「剔格仔」,要懂得洞悉問題和風險所在,必要時採取審查工作,做好「把關者」角色。

許正宇續說審計署提交的管理建議書已接納部門人員意見,讓條款更加清晰,包括明確訂明部門有何權利可用,例如有需要時可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在合約期間,如供應商有違要求,可考慮取消其投標資格;如供應商有不當,部門人員可即時中止合約。

就早前政府飲用水風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10月20日下午見傳媒,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提出的先行措施。(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他補充指,政府是一個大機構,不同部門和決策局之間的信息流通並不一致。政府已建立電子資料庫,方便部門或決策局會上傳可疑供應商的相關問題以供其他部門等參考。

採購資料和標書任何人也閱覽到 供應商名冊將改名「通知名單」

許正宇表示,要澄清「鑫鼎鑫」並非在供應商名冊上,而是通知名單,即當政府有標書發布時,會獲通知的供應商名單。他指未來將會正名有關名單為「通知名單」。他補充,相關採購資料和標書會於當局網站公布,除名冊上公司收到通知,任何人亦可透過網站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