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為子配對尋伴 對象超齡、非港女須「禮金」 投訴後獲部份退款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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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文化轉變,婚姻配對公司及手機交友程式(App)成為不少單身人士尋覓伴侶途徑。然而,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今日(15日)表示,近期接獲多宗相關投訴,顯示部分服務存在貨不對辦、會員身份審核不足等問題。

有父親花費2,000元為兒子購買配對服務,尋找年齡相近對象,合約訂明會一直提供服務至兒子結婚為止,卻換來與承諾不符的「超齡」對象;亦有市民在使用交友App時,懷疑遇上要求索款的詐騙用戶。經消委會介入調停後,兩宗個案最終均獲退款解決。

在急速生活節奏中想擴闊社交圈子以覓真命天子,有人會選用交友配對服務。(Istock)

擲2,000元入會承諾服務至結婚為止 對象年齡貨不對辦

市民馬先生早前陪同兒子光顧A配對公司,並即場以現金支付約2,000元服務費。馬先生表示,職員當時口頭承諾會持續為其兒子安排年齡相近的女性會員見面,合約更訂明服務直至其子結婚為止。

消委會提醒慎選交友配對服務,認清兌現承諾能力。鎮。(資料圖片)

然而,在購買服務後的一年間,A公司雖安排了數次見面,但情況未如理想。除首位女士年齡相若外,其後安排的3位女士均遠超承諾的年齡層。馬先生認為配對結果與職員的口頭承諾嚴重不符,對服務大感不滿。

當馬先生向A公司反映問題後,對方竟建議擴展配對至非本地女士,但同時附帶條件,指若配對成功,其子或需準備數萬元作「禮金」。馬先生無法接受此方案,但A公司此後便再無聯絡跟進。馬先生感到求助無門,遂向消委會求助,期望A公司能履行承諾,安排年齡合適的本地女士見面。

消委會提醒慎選交友配對服務,認清兌現承諾能力。

A公司向消委會解釋,指期間一直有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與馬先生的兒子溝通,並非完全沒有跟進。公司聲稱前後共推薦了6名女士,其子與其中3人有直接聯絡或見面。公司同時指出,馬先生對女會員的外貌亦有特定要求,增加了配對難度。

消委會調停獲退款$800

經消委會積極調停,A公司最終提出退款$800並終止服務的方案。考慮到公司已安排過3次見面,馬先生接納此方案,個案得以解決。

有消費者投訴指,婚姻配對公司及手機交友程式服務存在貨不對辦、會員身份審核不足等問題。(資料圖片)

交友App會員身份存疑 索款500元惹詐騙嫌疑

另一宗個案涉及手機交友程式。周先生於2024年10月支付378元,向C交友程式營運商購買了3個月的付費會員服務。在使用約一個月後,他仍未成功約見任何女會員。

一天,周先生突然收到一名陌生女會員訊息,邀請他轉用其他即時通訊軟件聊天。周先生同意後,發現對方使用的名字與交友App上的不符。該名女士隨後更直接表示,若要見面,周先生需先以銀行轉帳支付500元。

周先生當下立即拒絕,並對事件感到震驚。他嚴重質疑C交友程式對會員的身份把關不足,懷疑有用戶利用虛假資料註冊,意圖不軌,令服務的真實性及可靠性大打折扣。

由於認為會員質素直接影響使用體驗,周先生向C公司要求提早終止會籍並退回餘下費用。商戶起初引用「所有已繳費用不設退款」的條款拒絕。周先生在無法與商戶達成共識下,轉而向消委會求助。

不少男女選擇使用婚姻配對公司及手機交友程式(App)尋覓伴侶。(資料圖片)

C交友程式營運商雖未就其會員註冊及審核流程作出正面解釋,但在消委會的介入下,最終同意向周先生作出全額退款378元。周先生其後亦向消委會確認已收到款項,個案順利解決。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使用交友配對服務或應用程式時,留意以下事項:

- 實體店的配對服務一般都設有諮詢環節,消費者在購買服務前,除了要了解服務費用、期限外,亦應了解服務內容,例如推薦對象次數、約會次數、活動形式等,同時了解推薦標準,例如與商戶協定哪些要求屬必要條件,哪些要求屬於喜好但非必要等
- 消費者亦應仔細及冷靜考慮清楚商戶開出的承諾是否有能力兌現,抑或是不切實際及誇大的推銷手法
- 購買服務後應和商戶保持良好溝通,以安排約會或調整配對方向等
- 配對成功與否受多種因素影響,消費者及其家人應管理本身的期望,明白並非一定可以配對到完全符合期望的對象
- 不論是購買線下配對服務,還是線上交友程式,消費者都應在交易前仔細閱讀合約條款,不應盡信銷售職員的陳述,並在交易後保留收據和合約。如曾經與商戶溝通擇偶條件,亦可保留有關溝通紀錄,以作憑據
- 在購買交友程式付費會籍時,消費者應留意程式是否設有自動續訂的設定,如不打算繼續使用訂閱服務,須自行於應用程式商店取消訂閱,或適時向商戶提出終止服務要求,以免在不知情下被續期及收費。消費者應注意單純移除應用程式並不等同要求取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