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政府按災前租金釐訂補助料合理 租戶不再獲現金補助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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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逾1,900戶受影響,政府今日(18日)宣布動用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12億元,未來兩年業主每年可獲發15萬元租金補助及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協助租住私人市場單位或過渡性房屋。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釐訂15萬元金額參考宏福苑火災前的租金水平,強調運用援助基金需平衡多方面因素,用得其所。政府又相信會有長遠安置方案出爐,因此兩年補助期足夠。

宏福苑的租客亦能獲得5萬元搬遷補助,政府表示由於租客並非以宏福苑為永久居所,這是援助基金最後一個針對租客的現金補助,相信他們有彈性在私人市場尋找新住處。

宏福苑五級火逾1,900戶受影響,政府今日(18日)宣布動用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12億元,未來兩年業主每年可獲發15萬元租金補助及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資料圖片/羅日昇攝)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15萬元金額參考宏福苑火災前的租金水平,強調運用援助基金需平衡多方面因素。(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政府宣布兩項支援宏福苑受火災影響居民的措拖,第一是向受影響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供他們至過渡性房屋或在私人市場租住單位。補助為期兩年,他們亦可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第二是向租戶發放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並將於下周一起透過「一戶一社工」發放。

參考宏福苑火災前租金水平 釐訂租金補助金額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火災前宏福苑租金每月約12,500元,金額與每年租金補助15萬元除以12個月相約,政府經參考後為是合理的安排。這次租金補助連同搬遷補助,將動用38億元援助基金之中的12億1元,卓永興認為推出補助時需要平衡多方面因素。

每個支援措施睇下佢個合理性,唔係話基金好多錢喎,不如唔係15萬,比夠20、30又點呢,我諗呢個都要有個平衡喺度。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

他又表示政府正研究宏福苑的重置方案,暫時未有結論,亦未知會否需要動用到基金,因此政府要用得其所,審慎運用捐款。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接受電台訪問表示,政府成立的援助基金累計達到30億元,將會在短、中、長期有計劃地協助受影響住戶。(資料圖片)

相信兩年補助期足夠業主尋找新住所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租金補助期兩年,是由於一般租約也是兩年,加上相信兩年內政府會有長期重置的安排,屆時業主接受便不用再接受補助。

最後一個針對租戶的現金補助

宏福苑租戶亦可以獲得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他們早前已獲發一萬元應急錢及10萬元生活津貼。麥美娟表示留意到有聲音認為,援助基金未來應更集中處理自住業主的長遠需要,因此這次的搬遷補貼是「可見將來」內最後一個以租戶為對象的現金援助。她解釋,宏福苑並非租戶的永久居所,加上政府容許他們在房協或房屋局轄下單位免租居住至明年5月30日,相信他們有彈性能夠找到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