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居民憂補助致租金升應再增?麥美娟:調幾高市場都調整
政府昨日(18日)公布兩項針對大埔宏福苑業主及租戶的現金援助措拖。每單位業主可獲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2年;業主與租戶如搬離政府應急住宿,均可獲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早(1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此次搬遷補助將是最後一次以現金形式支援受影響租戶,但如租戶有醫療和福利等方面需要,政府會繼續提供援助。有居民反映擔心私人市場租金會因補助而調高,又有意見認為政府可撥更多補助,麥美娟表示,「就算補助調到幾高,私人市場都會調整」。
政府最新兩項支援措拖,將會為宏福苑業主發放每年15萬港元的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7萬5000元。此外,每位業主如搬離政府過渡性房屋等應急住所,可獲得一次性5萬港元的搬遷補助,用於購買傢俬等。
麥美娟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提到,大火後酒店業界主動提供緊急住宿,為期兩星期,現時已超過兩星期;政府亦已提供2000多個過渡性房屋。因有住戶希望可在原區、或附近地區如沙田等安置,而政府在大埔等區的的住屋資源已差不多用盡,因此推出租金補助作為中期支援措拖。
她指,明白一些居民,尤其是長者未必想「搬嚟搬去」,或會選擇繼續住在應急住所,之後領取租金補助後,日後則需支付租金。而居民如想繼續住在現時的酒店房間,同樣需要繳交租金。
麥美娟又說,有租金補助後居民對於長期住宿可有一定的彈性。她續指,業主不必擔心需「頻頻撲撲」尋找文件證明,因「一戶一社工」會按土地註冊署資料,為他們核實身份。至於補助以單位為計算基礎,她指是基於公平原則。
至於15萬元是否足夠,她指業主每月可獲萬多元,與火災前宏福苑的租金相若;援助基金需用作長期支援,如何使用要好審慎,並要用得其所。有居民反映怕私人市場租金會因補助而調高,又有意見認為政府可撥更多補助,麥美娟表示,「就算補助調到幾高,私人市場都會調整」。
至於受影響租戶,麥美娟指他們如遷出應急住所,可獲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因宏福苑並非他們的長期住所,而且他們在租住房屋方面有更大彈性。如他們選擇繼續住在過渡性房屋等,可獲免租至明年5月31日,此後便需與營運者審視是否符合入住資格,並需繳付相應租金。
此次搬遷補助將是最後一次以租戶為對象的補助,麥美娟解釋指是最後一次以現金形式的支援,強調如租戶在醫療、或福利等方面有需求,政府會繼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