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政府解散法團 主席徐滿柑個人身份回應稱決定適切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奪去至少161人性命。政府周五(19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處理災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合約處理、保險賠償、法團維修帳目處理等。
現任法團管委會主席徐滿柑接受《香港01》訪問,以個人身份回應事件,他感謝政府理解法團的困難,又形容災後管理工作複雜程度高,須交由專業人士處理,管委會無法獨力完成。被問政府事前有否與管委會接洽,他指周五當日看新聞才獲悉,但認為政府的決定適切和及時,涉及屋苑管理事務的重大決定須由業主投票通過,相信新管理公司不會凌駕業主決定。
現任法團管委會主席徐滿柑周六(20日)以個人身份回應,感謝政府理解法團的困難,並說因管委會成員亦是災民,而今次法團災後管理工作複雜程度甚高,涉保險索償、帳目管理等,觸及不同法律條文,須交由專業人士跟進,管委會無法獨力完成。
被問政府事前有否與管委會接洽,徐指周五(19日)看新聞才獲悉,但認為政府的決定適切和及時,並引述《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民青局長麥美娟所言,涉及屋苑管理事務的重大決定須由業主投票通過,相信新管理公司不會凌駕業主決定。他說不少居民關注保險索償、能否返回原址執拾等問題,他明白要按步就班處理,有待專業人士評估現場環境,再作進一步決定。他再次感激各界協助,盼居民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翻查資料,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原定於本周三(17日)舉行全體委員會議,議程包括匯報火災前消防系統狀況、各類保險索償進度、屋苑帳目、講解如何處理大維修承辦商及顧問公司合約等。但由於禮堂面積有限,絕大部份業主及居民希望列席參與會議,法團決定延遲舉行會議並安排較理想場地。
直至周五(19日),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解散現有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協助處理災後各項管理和後續事宜,為政府主動啟動法律程序的首例,而該公司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一旦申請獲得通過,民政事務總署會成立「專班」,聯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跟進各項管理工作。
現任法團管委會主席徐滿柑及舊主席鄧國權周三(17日)傳出被捕消息。不過,徐滿柑拒絕回應受查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