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 5原居民以上訴庭裁決求重新排期 官只押後至下周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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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元朗原居民涉與發展商串謀「套丁」,被控串謀詐騙罪的被告,案件原於上周一(22日)開審,惟他們以上訴庭頒布一宗同樣涉套丁的案件下裁決,要求案件押後,5名原居民的案件,今(29日)再於屯門法院聆訊,惟他們的律師稱需時準備,要求擱置審期。裁判官覃有方認為沒有必要,把案押後至下周一再續。

5名被告:陳永堅(42歲,建築工人)、楊啟光(56歲,質量控制員)、駱天龍(42歲,水電工)、黃觀勝(58歲,的士司機)、陳志明(71歲,的士司機),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1991年至2017年間,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期間,分別與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及其他中間人,訛稱他們在水蕉新村有土地,且不涉與任何人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土地權益,亦無意將「丁權」售予任何人或發展商,誘使該署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其中3名原居民被告:楊啟光、黃觀勝、陳志明(由左至右)。(陳曉欣攝)

辯方指判辭涉憲法爭議需時準備

代表5名涉「套丁」原居民的律師,今再向法庭申請擱置審期,他們指上訴庭上周所下判辭,當中提及憲法爭議,對抗辯方向有重大影響,他們認為數周內不足準備,希望可重新排審期。

抗辯不會因上訴庭裁決有重大改變

惟裁判官覃有方指,本案原本預作的審期長達廿多天,現尚餘21日審期。控方亦反對重新排期,認為辯方在上訴庭下判辭前,必然已有兩手準備,不會因有判辭而有翻天覆地的改變。

官指盡快處理亦是公平審重要一環

覃官亦認為,法庭已就本次審訊安排好證人到庭,認為盡快處理亦是令被告獲公平審訊的重要一環,認為沒必要浪費餘下時間,只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5日再續。庭上透露,辯方將爭議被告的招認可否呈堂。

王光榮及程振明審訊押後至9月續審

這5名被告所涉「套丁」項目,為「村屋大王」王光榮在元朗十八鄉所興建的「曉門」項目,涉及金額達10億元。王光榮與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亦有被控,他們的案件早前已在區域法院開審,並會於明年9月作結案陳詞。

上訴庭上周裁裁11名涉套丁上訴人得直

上訴庭於上周二(23日)就2015年沙田大輋村套丁案裁決下判辭,裁定案中11名原居民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但主要原因是辯方律師嚴重疏忽,上他們就憲制的爭拗,全部不獲上訴庭接納。

案件編號:TMCC 14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