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廈消防安全|消防處稱已多用「文裝」突擊巡查 強調教比罰重要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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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全港高火警風險的商業樓宇,消防處去年12月展開安全巡查與執法行動。行動中發現有部份商廈防煙門未有關閉、及走火通道被堵塞等問題。油尖旺區區議員黃舒明今早(13日)在電台節目中,建議消防處多利用便衣巡查提高執法成效。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策略及特別行動)黎健武則指,已多用「文裝」作突擊巡查,未來會針對一些銀座式商廈繼續加強不定時巡查及執法,強調懲罰是較後手段,希望加強教育宣傳,提高市民的消防意識。

《香港01》上月22日到旺角瓊華中心視察,發現有樓層的防火門以膠板圍封,門上貼上「職員通道」字樣,不過仍可打開。 (資料圖片/賴卓盈攝)
圖為消防處總部大樓資料圖片。(消防處提供圖片)

黃舒明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區內高廈有部份有消防安全問題,主要是消防門常開、消防系統過期及走火通道堵塞等。她認為,部份業戶或求方便出入而不關閉防煙門,而且他們對走火通道方向認知不足,當有火災時未必知道逃生路線。

黃舒明倡消防多便衣巡查:個別商場比較曳

黃舒明強調,物業管理公司在保障樓宇消防安全上責無旁貸,必須稱職地履行其管理責任。她建議,未來必須加強對物管公司及業戶的教育,透過更清晰的標示和宣傳,讓他們明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她亦呼籲業戶間應發揮互相監督的作用,市民若發現火警隱患,應積極舉報。她又指,「個別商場比較曳」,需靠業戶自律,互相監督及市民舉報。

黃舒明續說,希望消防處研究增加火警演習的頻率,並更多利用便衣巡查而非軍裝,以及「不定時巡查」,因巡查時間如太固定很容易被人「捉到路」。她認為,突擊巡查能更有效打擊違規行為。

《香港01》上月22日到旺角瓊華中心視察,有樓層的其中一邊防火門前有3個大型垃圾桶,只剩下右邊半隻門可以通往走火樓梯,走廊擺放大量雜物。另一邊的防火門則長期打開。(資料圖片/賴卓盈攝)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策略及特別行動)黎健武在同一節目中表示,消防處的巡查行動分為兩方面,一是收到市民投訴後,去巡查涉事地點;二是會主動在節日等人流高峰期,對高風險商場進行突擊巡查。

消防處已安排人員以「文裝」巡查避免有「天文台」通風報信

黎健武表示,處方有留意到部份商廈在巡查過後會故態復萌的問題,因此已採取相應策略,如會已安排人員以「文裝」進行巡查,避免有「天文台」通風報信。他又指處方已與物管公司有緊密溝通,「消防無法24小時喺度」,因此物管公司發現問題時可立即舉報。

對於情況較差的商廈,他指處方會加強不定時巡查,並透過派發單張、協助舉辦火警演習等方式,與物管公司共同改善情況。黎健武說,去年12月的巡查行動中發出了376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中百多張已處理妥當,部份個案需時跟進,如需更換防煙門等。

如沒遵照「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跟進,黎健武說相關罰則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個月,但強調消防處「不是想懲罰」,而是希望業戶真正重視消防安全。「執法是較後的手段」,未來會加強宣傳教育。

《香港01》上月22日到旺角瓊華中心視察,有防火門以膠板圍封,門上貼上「職員通道」字樣,不過仍可打開。(資料圖片/賴卓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