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輪候資助安老院平均需一年 去年近3000長者等到死都無位
本地政府資助或買位院舍宿位供應不足,截至去年11月底,有逾1.7萬名長者正在輪候資助安老宿位,平均輪候時間約一年,去年近3,000長者等待期間逝世,外加入住需先經評估,等待時間更長。
67歲的清潔工阿May在社協幫助下,為九旬母親申請暫託之餘,同時申請輪候長者院舍。負責的評估隊伍會根據所在位置改變,母親每轉變一次居住地點,都需重新申請,母親現時住院,未來兩個月居所暫未明確,申請評估及入住長期院舍之路遙遙無期。
社協幹事吳衛東表示,政府評估隊伍平均約一至三個月才上門審查,或延後未有固定居所的長者輪候院舍的時間,令申請者感混亂,冀政府可縮短審查時間至少於30天。
1.76萬名長者正輪候資助安老宿位 護養院宿位平均等8個月
目前全港有約207萬65歲或以上長者,政府資助院舍宿位僅約3.9萬個,截至去年12月底,有1.76萬名長者正在輪候資助安老宿位;津助院舍及合約院舍輪候時間約19個月,政府買位私營安老院輪候時間約5個月,資助護養院(即更高護理程度的院舍)宿位平均輪候時間為8個月。去年有2,948長者因離世而取消輪候資助宿位。
長者等候評估期間轉換居住位置 需向新區機構重新申請統評
現時申請長期院舍照顧服務服務必須經中央輪候冊申請及編配,進入輪候冊前則需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俗稱統評機制)。照顧者需向長者所在區域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長者服務單位提出申請,若長者等候評估期間轉換居住位置,則需向新居住區域的機構重新申請。
照顧者May為母親申請暫託時遭遇不少困難,申請資助安老宿位亦面對重重難關。當May為母親申請統一評估時,發現評估需待母親有確實的固定位置,否則會因母親居住區域不同,改變負責評估的中心,導致程序需重新對接,延長等待時間。
協助May的社協幹事吳衛東說:「佢媽媽𠵱家喺醫院,之後搬去暫託院舍,住完31日暫託期後可能又搬」,如果當區評估隊伍無法在31日的暫託期內評估張女士個案,May和母親或需再經歷一次申請及等待輪回。
社工促社署增加人手 將審查縮減至少於30日
根據經驗,等待評估需時1至3個月。吳衛東認為,相關時間太久,冀社署可增加人手,將審查長者申請資助院舍資格的時間縮減至少於30日,讓照顧者可提前準備,免於因轉換居住地區,不斷申請評估的困擾。
社署表示,評估一般在一至三個星期內完成,但亦會因應個別情況,如申請人的健康因素、家庭狀況等有別。申請人的輪候次序由申請日期起計,因此無論何時完成評估,均不會影響申請人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