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內地男生為畢業找人代考TOEFL 官斥道德價值觀錯 囚3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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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大學一名內地男生,涉在馬來西亞找人代考托福(TOEFL)英語試,被校方揭發,他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今(21日)在屯門法院判刑。男生求情時透露,過往3次考英文試不合格,才購買代考服務。他事件被揭發後,已遭校方處罰,望可判緩刑。惟裁判官覃有方指被告道德價值錯誤,若判緩刑,會令被告以為以這方法成功畢業不需負責,傳達錯誤訊息,同時亦對努力考取成績的學生不公,判被告即時入獄3個月。

被告賈鵬,24歲,報稱居住深圳,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他於前年5月21至27日,在港向嶺南大學職員訛稱他人已取得達標的托福考試成績,以令校方讓他畢業,並授予他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學位。

被告賈鵬在屯門法院被判囚3個月。
被告賈鵬案發時是嶺南大學學生。(嶺南大學提供)

3次考IELTS英文試均不合格

辯方求情時指,嶺大1位教授為被告撰寫求情信,當被告可選擇從此不回香港,遠走高飛逃避刑責,但他自願投案,並與警方合作,又指被告被捕後有向警方交代他曾3次考雅思考試(IELTS)英文試,惟三戰均不合格,因感到壓力,在網上看到代考服務,才決定購買,指被告有和盤托出,坦承過錯。

已被學校記兩個大過

辯方續指控方延誤檢控11個月,被告亦已因本案被校方懲罰,延遲畢業1年,並記了兩個大過,及需履行校園服務100小時,故希望法庭酌情判他緩刑。

虛報成績類近使用假學歷

覃官判刑時指,他先後為被告索取了3份報告,均認為專上教育院校除要求學生成績達標外,亦要求學生有誠信,禁止抄襲剽竊。被告向嶺大虛報TOEFL成績以求畢業,事後又作多個不同解釋,情節比抄襲嚴重,類近使用假學歷,且近年同類個案增,專上院校為核實成績,需花費大量資源。被告做法亦對努力考取成績的學生不公,認為他道德價值錯誤,須判刑阻嚇。

報告指欠真誠悔意態度迴避

覃官又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指他欠真誠悔意,態度迴避,辯方認為是感化官錯判,但覃官並不同意,認為感化官純粹持平,表述其考慮,拒絕判被告緩刑。

被告非本港居民,若判緩刑令被告以為以這手法獲准畢業是不需要負責,會傳達錯誤訊息,故以5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自願投案,且已被校方懲罰,認罪獲三分一扣減等,判他入獄3個月。

女被告黃鑫怡4席考國際英文試均不合格,認以300美元在柬埔寨「請槍」找人代考,將於2月2日判刑。(陳曉欣攝)

同案女被告亦已認罪

同案另一女被告黃鑫怡,22歲,日前亦已認罪,其案件押後至2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TMCC24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