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內地生4考英文試「肥佬」 柬埔寨聘人代考TOEFL 認罪候懲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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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大學內地女生,4度應考國際英文水平試均「肥佬」,她聽聞柬埔寨試場較易得分,便前赴當地並以300美元「請槍」代考TOEFL(托福)。內地女今(1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情指被告被捕後稱,她到柬埔寨應考當日,因身體抱恙,現場有人稱可代考。她求情時強調,享往香港的教育。裁判官覃有方卻稱,若被告嚮往香港教育,須知道香港學生的誠信和責任感非常之強,但被告被大學查問時仍繼續欺騙,罪加一等,現先把案押後至2月2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又籲被告:「認真反思吓你做嘅嘢有幾錯。」

女被告黃鑫怡(22歲,學生)操普通話應訊,承認1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她於2024年5月27日,在香港企圖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向嶺南大學職員表示已取得達標的托福考試成績,從而不誠實地取得嶺南大學所提供的行政服務,即批准她畢業,並授予她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學位。

女被告黃鑫怡4度考國際英文試均不合格,認以300美元在柬埔寨「請槍」找人代考。(陳曉欣攝)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就讀嶺大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系四年級,該課程屬2年制自資學位,須考取托福(TOFEL)87分以上或雅思(IELTS)6.5分以上方可畢業。

校方發現成績表照片不似被告揭發

被告於2024年5月經電郵提交涉案假成績表,校方發現成績表上的照片不似被告,遂約見她查問。被告會面中表示她覺得成績表上的容貌不夠好看,所以曾作修改。校方向托福相關機構查證後揭發被告造假,被告終承認「請槍」。

稱到試場後感不適有人提議代考

被告在錄影會面稱,她曾應考4次英文水平測試均不達標,她聽聞柬埔寨應試較容易後赴該國考試,惟她考試當日在試場外感到不適,恰巧有不明人士提議為被告安排代考,被告答應並支付對方300美元。被告約一周後收到達標的成績表,卻發現考生照片不是她,她修改成自己的照片後交予嶺大。

求情稱4度應考不合格

辯方求情指,被告很嚮往香港教育。她努力完成嶺大的課程,大學畢業要求之一為托福或雅思英文試合格,被告4度應考均不合格,她聽聞柬埔寨試場較易取分後,遠赴當地考試,當天卻身體抱恙焦急不已,最終採納一個「完全唔識嘅人」提議,一時錯判下付對方了300美元代考。

想以身說法 求判社會服務

辯方指,被告願意承擔後果,她因代考已被大學罰她履行了108小時服務,她去年7月終考獲合格成績,獲大學頒授畢業證書,現正在浸大讀碩士。被告希望憑藉分享其經歷,「以身說法」讓他人引以為鑒,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覃官聞言問:「如果判坐監仲能夠收效?」辯方澄清被告已得到教訓。

官稱若想享往香港教育應知香港重誠信

覃官續指,香港學生的誠信同責任感非常之強,很少用假成績或「請槍」欺騙學校,惟近年多了這類案件,涉及外地學生。覃官續說,如果被告想享往香港教育,理應知道香港重視誠信,本地學生自幼學習不可說謊,連小學生也知道。

一般會判監以示警惕

被告遭嶺大查問時,仍然說謊隱瞞,最終其謊言亦被揭穿,屬於罪加一等。被告有機會完成碩士課程,學術誠信更加重要。覃官明言一般會判監以示警惕,考慮到被告成績優異,先為她索取社服令報告,強調仍然會考慮判監。

案件編號:TMCC 24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