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社運案男子 近3年前保釋候判時參與電騙被捕 今再判囚45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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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2019及2020年涉及社運相關案件的青年,2023年等候所涉第二單案件的裁決及判刑時,涉參與電騙集團,以「猜猜我是誰」的方法,向八旬老婦索取8萬元,惟遭老婦識破並報警。青年被捕時稱缺錢想幫補下。他早前就近3年前所犯案件認罪,案件今(2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指騙案仍然猖獗,並有上升趨勢,接納控方加刑申請,判被告入獄45個月。被告已就之前所犯案件服刑完畢,現要再入獄服刑。

被告湯浩源(現年24歲,無業)承認屬交替性的企圖洗黑錢罪,指他於2023年5月13日在港,連同身分不詳的人,企圖處理一筆相信為犯罪得益的8萬元。

被告湯浩源在區域法院認企圖洗黑錢罪,被判囚45個月。(黃浩謙攝)

被告曾兩涉社運相關案件

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中學畢業後曾任搬運工人,2019年因社會事件而病情惡化,他於2020年因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而判入勞教中心,他於2020年9月又因在Telegram群組發布煽動他人「掟火魔」等言論,被控煽惑他人縱火,他就該煽動案於2023年8月被判囚2年,但在該煽動案判刑前獲保釋期間,犯上本案。

官指被告知在參與騙案

官稱,被告知悉案中細節,亦知道他在參與騙案,與騙徒同屬一夥。被告現年 24 歲,患有過度活躍症(ADHD),惟沒有基礎反映此症狀與本案有關。被告曾有普通襲擊、非法集結、煽惑他人犯縱火的案底,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沒有同類案底。但「猜猜我是誰」等騙案仍有上升趨勢及仍然猖獗,故接納控方申請加刑,在考慮被告認罪等因素後,終判囚45個月。

事主收電話後即聯絡兒子求證

案情指,洪姓八旬女事主在2023年5月12日收到來電,自稱其孫與及與她閒話家常。翌日該人再致電洪,稱需要 8 萬元保釋,並會在30 分鐘後到其住所樓下找她。洪於是聯絡其次子,確認孫兒無被捕後報警。

被捕稱無錢想幫補下

同日下午,洪收到來電指示她到樓下交錢,警方同時部署行動,並截停被告。警誡下,被告交代前往油塘是為了收錢,又稱款項與「猜猜我是誰」騙案有關,並說:「阿sir 我都係冇錢先想幫補下咋,畀次機會吖。」

被告另在錄影會面中指出,在5月 12 日於屯門某公園認識男子「阿強」,其後「阿強」指示他向老婦聲稱,因被捕需要 8 萬元。

案件編號:DCCC 41/2024DCCC 4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