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集團爭產 幼女陳慧慧指胞姊奪母親財產 入稟要求歸還資產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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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前妻楊福娥離世後,將遺產全數分予長女陳慧芳(Angela),幼女陳慧慧(Vivien)質疑遺囑無效,早前衍生遺囑認證訴訟。陳慧慧上周五(6日)再入稟高等法院,指陳慧芳是以信託方式持有母親的遺產,要求法庭宣告該些公司轉讓的交易在楊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發生,違反信託責任,故不具法律效力及下令撤銷,要求胞姊歸還相關資產,並追討利息、訟費及有關賠償。

原告陳慧慧(Wai Wai Chen),被告陳慧芳(Angela Chen)。

陳廷驊的次女陳慧慧入稟向胞姊陳慧芳追討母親的遺產。(團結香港基金網頁圖片)

入稟狀指,陳慧慧及陳慧芳為楊福娥的女兒。根據楊福娥在2004年所立的遺囑,二人均為其遺產執行人。

指被告只以信託方式持有

原告提出,就楊福娥在2006年到2017年間,前後將多間公司或股份,即Sino Portfolio International Ltd、Redbridge Enterprises Limited、Southern Territories
Group Ltd、Upper Wise Management Limited及Jesteburg Company Limited等公司,轉讓予被告的交易,以及楊簽署的多份授權書、「送讓契」或轉讓合同,離婚和解所得款項,以及楊2006年至2020年間,楊轉讓予被告的資產等的交易提出爭議,要求法庭宣告被告是以信託方式持有母親的遺產,上述的轉讓及交易在楊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發生,是無效或不具法律效力,並下令撒銷,要求歸還相關資產予原告,並就此追討利息、訟費及有關賠償。

案件編號:HCA246/2026HCA24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