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中年漢涉在近40年前8度非禮一名8歲女童 案將轉區院審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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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中年漢被指39年前在元州邨的單位,8度非禮一名當時8歲女童,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及非禮等共17罪。案件今(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根據控罪時間,兩名被告當時分別10歲及15歲。裁判官陳慧敏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5日,以轉介區域法院處理。兩人准以5000元現金等條件保釋。

兩名中年漢涉近40年前8度非禮一名女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 梁碧玲攝)

被告L.L.L(49歲,電腦技術員)及L.L.S(54歲,運輸工人),被控8項非禮罪指他們於1987年6月至1988年間,在香港元洲邨某單位,分別8度非禮女童X,當時她年約8至9歲。

被告L.L.S另被控及1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指他於1987年6月至9月之間的某一天,與一名年齡約8歲的兒童,即女孩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庭上未有透露兩名被告與事主的關係。

案件編號:WKCC710/2026